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晖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与第十九大街交汇处三晖工业 园办公
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坤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4,406,847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4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受股东委托的代表人 3 人, 代 表 股 份
44,344,64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9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2,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2,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
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4,349,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8%;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0740%;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4,349,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8%;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0740%;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4,349,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8%;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0740%;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4,349,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8%;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0740%;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4,349,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8%;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0740%;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4,349,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8%;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0740%;反对 5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26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宽、王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