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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盛体育: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3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注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 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 33,605,83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1.6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0,499,837.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839,622.64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0,660,214.9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347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
 资金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9,547.32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19,356.9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Xracing(汽车跨界赛)项目               2,874.38            1,704.00
  2     赛卡联盟连锁场馆项目                   19,736.64            2,258.45
  3     精英系列赛项目                          2,455.00            2,584.87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           13,000.00
                 合计                          38,066.02           19,547.32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资金归还于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具体情况请详见 2023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 10,000 万元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具体
情况请详见 2024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资金使用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银行贷款利率
(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 3.8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 385 万元财务费用,有
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三)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与使用工作。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
的预计,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等非生产经营用途;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
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已
将前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
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2、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