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飞凯达: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4-02-0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主板上市的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通证券”或“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今飞凯达部分募投项
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771,023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币种下同),发行价 格为 5.20 元/ 股 ,本 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18,809,31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932,531.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9,876,788.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0443 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低碳化高性能铝合金挤压型材建设项目 63,686.85 40,988.68
1.1 年产 8 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 13,201.80 8,770.00
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型材及制
1.2 34,488.72 20,018.68
品技改项目
年产 5 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目
1.3 15,996.33 12,200.00
(一期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9,999.00 9,999.00
合计 73,685.85 50,987.68
三、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一)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年产 8 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化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 云南飞速汽车轮毂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工业
年产 8 万吨低碳 云南飞速汽车
富源县工业园 制造有限公司、云 园区胜境街道四屯社区、
铝合金棒建设 轮毂制造有限
区胜境街道四 南今飞铝业有限公 云南省曲靖市高新技术产
项目 公司
屯社区 司 业开发区白水片区
为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
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云南今飞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今飞铝业”)为“年
产 8 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云南今飞铝业所在地为募投
项目的实施地点。除上述调整外,“年产 8 万吨低碳铝合金棒建设项目”的实施
方式、投资总额等均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所
需的各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 云南今飞铝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赵柯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王官村民委员会曲靖高新区白水片区工业
住所
大道22号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募投项目有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
督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公司将继续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
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今飞凯达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
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今飞凯达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