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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飞凯达: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4-08-3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今飞凯达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国际贸易收入较多,主要采用美元、欧
元、日元等外币结算。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
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
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额度、期限及授权:在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额度内循环使用,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
公司日常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4、资金来源:投资主要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保值型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
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保值型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
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
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
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
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
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
险。

    三、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
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

    2、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
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
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
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
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
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合规性审计。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相关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外汇套期保值的投资管理情况

    1、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投资
行为,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相关投资事务。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
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财务部人员已充分理解相关产品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
规章制度。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已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财通证券对今飞凯达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德利                           张士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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