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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4-06-13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
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30)。因公司
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 150 元/股(含)调整为 149.26 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 708,3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回购股份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3 年 11
月 2 日、2023 年 12 月 5 日、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136、2023-151、
2023-157、2024-002、2024-016、2024-021、2024-052、2024-060、2024-0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36,176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76%,最高成交价为 71.50 元/股,最低成交价 46.35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 100,955,892.8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
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含),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符合公司既定的
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
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
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
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情形,与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36,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76%,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
公司股本为基数,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
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实施前                               实施后
                                                  增减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85,961         1.88     +1,736,176    6,022,137      2.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4,270,155        98.12    -1,736,176   222,533,979    97.37

三、股份总数         228,556,116        100.00       0        228,556,116    100.00

    注:1、上述股份数量或持股比例存在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

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计划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
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
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