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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奈儿: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0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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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
园一期 3 栋 A 座 15 楼 1501 会议室。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13,004,872股,公司回购股份
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606,25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212,398,620股。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83名,代
表公司股份43,984,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83%;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81名,
代表公司股份3,227,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7%。

    2、现场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东 大 会 现场 会 议 的 股东 及 股 东代 表 共 2 名, 代 表 公司 股 份
40,756,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1名,代表公司股份3,227,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19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下普通决议案

                                         2
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
详见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普通决议案

    (一)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光建律师、陈雪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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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是
序号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表决权股份
                                                              股数        表决权股份数    股数       表决权股份数   股数     表决权股份数   否通过
                                                   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总计         43,984,085   43,704,485      99.3643%     200,900          0.4568%   78,700      0.1789%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
 1                                                                                                                                            是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3,227,888   2,948,288       91.3380%     200,900          6.2239%   78,700      2.4381%


                                  总计         43,984,085   43,705,885      99.3675%     200,800          0.4565%   77,400      0.176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
 2                                                                                                                                            是
       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3,227,888   2,949,688       91.3814%     200,800          6.2208%   77,400      2.3979%


                                  总计         43,984,085   43,699,085      99.3520%     207,700          0.4722%   77,300      0.175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
 3                                                                                                                                            是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3,227,888   2,942,888       91.1707%     207,700          6.4345%   77,300      2.3948%


          注:A 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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