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1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
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
同富一路 5 号第 1-9 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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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2 人,代表
股份 44,364,2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513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总数 33,238,0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5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11,126,2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398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68 人,代表股份 1,100,9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63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
(深圳)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20,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11%;
反对 20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6%;弃权
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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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857,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818%;反对 20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8846%;弃权 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
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