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2024-10-2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公司《2023-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
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时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及
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
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
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
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
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实现和可持续发
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等相关规定。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以下无正文,此页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之签署页)
孙震 向京 边雨辰 岳昕
栾甫贵 金永生 刘红路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