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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隆雅图: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4-06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 9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333,200 份,行权价格为人民
币 13.10 元/份;
    2、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10 月 19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
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
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5)。
    4、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5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
意见。
    8、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为 13.10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0 元/
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
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
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
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
月后方可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可对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
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行权比例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4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2-2023 年累计营业收入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3 年累计   5,982,481,359.34 元,相比 2021 年增长
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200%;或以 2021 年营     161.72%,满足行权条件。
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3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基
数增长不低于 155%。
                                                在本次考核期内,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1 人在绩效考核中未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达到优秀级别(考核结果为良好,行权比
考评结果           90 > S 80>S≥              例为 90%),公司将对其当年计划行权额
         S≥90                     S<70
(S)              ≥80    70                   度中未行权部分进行注销,共计 2,800
标准系数 1         0.9      0.8      0          份股票期权。9 名激励对象中可行权人数
                                                为 9 名,可行权数量共计 333,200 份。



       综上,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
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
排
       由于本次行权前,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另由于部分激励
对象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按其绩效级别,相应将其当年可行权额
度的一定比例予以注销。
       因此,本激励计划 9 名激励对象中可行权人数为 9 名,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为 333,200 份。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期权简称:元隆 JLC4
       3、期权代码:037404
       4、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9 人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333,200 份
       6、本次期权行权价格:13.10 元/份
       7、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可行权人员在                    本次行权占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本次可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前持有的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万                    予权益总量的百分
                                            份)                                   比

   核心骨干员工                    9               33.60            33.32               39.67%
       合计                        9               33.60            33.32               39.67%
    注 1: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 40%,分别向下取整数。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
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间的可行权日,本次行权事宜尚需在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⑤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标的股票的情形。
     上述“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专户。激励对象行权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
自筹资金,激励对象因期权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
得税及其它税费。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四、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 13.65 元人民币/份。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时,行权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3,170,8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 11,158.54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0,998,2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 1,304.99 万元。
    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0 元/份。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假设
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333,200 股,对公司基本每
股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
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
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33,20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事宜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
次行权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九、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元隆
雅图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
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
手续。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