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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嘉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孙卫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卫平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
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824,005 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 2.50%,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51%。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929,602 股,合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2,894,403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 1.50%(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69,762,480 股 , 孙 卫 平 女 士 本 次 减 持 计 划 数 量 将 按 照 公 司 最 新 总 股 本
269,762,480 股同比例进行调整 ,调整后 孙卫平女士减持公司 股票不超过
6,744,062 股,即不超过当前总股本 2.5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不超过 2,697,625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
超过 4,046,437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5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卫平女士函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孙卫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期间孙卫平女士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票 5,787,1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296,600 股,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8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票 3,490,5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30%。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期间       交易方向 成交均价(元/股) 成交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2024年6月13日-
           集中竞价交易                      卖出         18.24         2,296,600        0.85%
                             9月5日
孙卫平
                          2024年6月20日-
            大宗交易                         卖出         16.96         3,490,500        1.30%
                             9月3日

         注:1.上述减持比例为占公司目前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为 269,762,480 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954,500 股,

   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 268,807,980 股;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减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
   区间为 15.93 元/股至 20.771 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减持
   价格区间为 15.06 元/股至 18.22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5,940,584      46.85% 120,153,984        44.70%

      孙卫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485,146           11.71% 25,698,171          9.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94,455,438          35.14% 94,455,813         35.14%

                                   合计持有股份         34,888,000       12.98% 34,888,000         12.98%

      邓思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88,000           12.98% 34,888,000         12.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34,888,000       12.98% 34,888,000         12.98%

      邓思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88,000           12.98% 34,888,000         12.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88,356           0.07%       188,356        0.07%

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356           0.07%       188,356        0.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1.本次减持前,孙卫平女士持有公司 89,957,560 股股份,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

         实施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69,762,480 股,孙卫平女士持有公司

         125,940,584 股 股 份 , 上 表 本 次 变 动 前 和 变 动 后 的 持 股 数 量 均 按 照 公 司 最 新 总 股 本

         269,762,480 股调整和计算;

              2.上表本次变动前和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为占公司目前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总股本比例;

              3.孙卫平女士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已计入本次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份 500 股;

              4.孙卫平女士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
         持过程中孙卫平女士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 500 股,后续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公
         司股东依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孙卫平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