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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

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2023 年度签署了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

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新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

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霞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

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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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评

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负责具体审计

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