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9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99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94,532,592 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的数据)减少为 1,294,012,626 股。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28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的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
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
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历志伟
5、联系电话:0757-83381783
6、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7、邮件地址:bodoffice@fsgas.com。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