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要求,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成柱、肖幼美、乐宏伟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成柱、肖幼美、乐宏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