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3-15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3 月 29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15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4.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
6.00 √
议案》
7.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特别说明:
议案 9 和议案 10 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议案 9 和议案 10 外,其他议案均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议案 5 至议案 8 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成柱先生、肖幼美女士和乐宏伟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
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13:00-13:3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15F
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斌
(2)电话号码:0755-22676016
(3)传真号码:0755-86963774
(4)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5)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2 号云密城 A 幢中新赛克大厦
15F 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2
2、投票简称:赛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4 年 4 月 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
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3 年度董
1.00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关于<2023 年度监
2.00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关于<2023 年年度
3.00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关于<2023 年度财
4.00 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
5.00 √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董
6.00 事、监事薪酬方案> √
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4 年
7.00 √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
8.00 √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
9.00 √
程>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董事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
11.00 事工作细则>的议 √
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
提案,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 “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