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5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 2 栋-2A-3201。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 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222,901,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236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22,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9.952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901,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 份 901,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4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901,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284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湖南启元(深圳) 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程涌先生、贺梓修先生、徐向东 先生、宋波先生、龚文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程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07,3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7,3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1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程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贺梓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03,2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3,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7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贺梓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徐向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11,1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1,1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58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徐向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宋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10,9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0,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56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宋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龚文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11,1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1,1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58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龚文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刘雪 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龙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06,8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10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王龙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陈世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06,8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10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陈世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雪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14,7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4,7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97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雪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匡丽女士、周雪女士为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匡丽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06,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7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08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匡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2、选举周雪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22,412,2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8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7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周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6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4%;反对 32,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弃权 2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726%;反对 32,19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688%;弃权 2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758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史兴浩、陆森怡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 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