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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士康: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12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6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情况
  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共有合伙人 21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人数 69 人,其中 3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243.93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259.3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1,982.6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72万元。

   截至2024年4月30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为
1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
收费共计2,429.6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
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
基金 2023 年年末数: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柯敏婵,201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惠俊,202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0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暂定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系按照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
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
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
平等分别确定。2024 年审计费用较上年不变。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
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各方均对本次聘任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
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
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
事会提交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