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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金奥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1,403,200

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76,270,197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5,584,196.6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55,501.9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84,928,694.72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

XYZH/2022SZAA20002 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
 1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2,057.68            32,057.68
 2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5,208.91            15,208.91
 3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21,226.283             7,096.70



                                            1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129.58
                            合计                      68,492.87           68,492.87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

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33,000 万元,上述未到

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

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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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相关要求履行备案及信息披露手续。

    投资品种不用于以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5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自 2025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投资使用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

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

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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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

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使用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5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使用


                                       4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5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保荐人对金奥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孙瑞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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