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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诚精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31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 130,882,615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9,122,0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分配比例,即 12,176,061.50 元=121,760,615 股(130,882,615 股
-9,122,000 股)×0.10 元/股。因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30303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即 0.0930303 元/股=12,176,061.50 元÷
130,882,615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 0. 930303 元。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30303 元/股。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派预案未来实施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9,122,0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
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
按公司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出本次实现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已回购股份)×每股现金分红比例=121,760,615 股(130,882,615 股
-9,122,000 股)×0.10=12,176,061.50 元。
    2、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
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882,615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122,000股后的121,760,615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7*****107             GUO YUAN QIANG

          2          07*****572             GUO YUAN QIANG

          3          08*****231      JADE BEAUTY HOLDINGS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联诚转债,债券代码:128120)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联诚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1.68 元/股调整为 11.5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7 日生效。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刘玉伦
咨询电话:0537-3956905
传真:0537-395680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