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林志扬先生、蔡庆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蔡庆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 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