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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趣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 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806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均以现场
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扬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盈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2023 年度共召开监事
会 10 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
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修订《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意见》。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内部交易等其他重要事项方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董事会填
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
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
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经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下属公司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下属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下属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业
务发展所需,定价公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规定,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结
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同意将独立董事年
度津贴标准由人民币 7.20 万元(含税)调整至人民币 8.40 万元(含税),独立董
事年度津贴标准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旨在强化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意
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 年度薪酬情况: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或津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
况”。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在公司实行津贴制度,因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
承担。
    独立董事:现行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7.20 万元(含税),拟调整为每
人每年人民币 8.40 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外部董事吴雪芬女士现行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3.60
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董事吴凯庭先生未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与津贴。
    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长(林松华先生)、董事兼高
级管理人员(杨明先生、林先锋先生及胡海荣先生)、监事(钟扬贵先生、陈永
新先生及赵超强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金苗先生)实行年薪制,按照其在公
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控股子公司上海开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客观、真实地说明了上海开铭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司依照《股东协议》中关于业绩约定的相关条款确认业
绩补偿方案,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

    十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参股公司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客观、真实地说明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司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
议》中关于业绩约定的相关条款确认业绩补偿方案,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

    十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业绩考核要求,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89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97,121 股,其中包含 24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
票来源为回购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876 股,89 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51,695 股,13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244,550 股。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4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
分 1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64,135 股,其中包含 1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来源为回购的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6,325 股,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股
 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160 股,10 名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所持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650 股。
     并同意按照 2021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来源为回购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0.68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5.37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调整为 14.5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 35,714,318.33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符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
 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2024 年 4 月)》,其中《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0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