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7.8003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72 元,共计募集资金 56,867.62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420.5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3,447.0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19.95 万元(不含税)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627.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 3-0000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41.2935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1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9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4,61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0.80 万元(不含税)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09.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627.11 项目投入 B1 30,907.05 截至期初累计发 利息收入净额 B2 444.92 生额 结构性存款等利 B3 4,633.90 息收入 项目投入 C1 1,975.34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70 本期发生额 结构性存款等利 C3 434.53 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 C4 25,272.00 金 项目投入 D1=B1+C1 32,882.39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59.62 截至期末累计发 结构性存款等利 生额 D3=B3+C3 5,068.43 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 D4=C4 25,272.00 金 应节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4,509.20 项目投入 B1 3,119.84 补充流动资金 B2 10,00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84.27 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 B4 894.32 项目投入 C1 15,121.5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3 16.14 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 C4 491.02 项目投入 D1=B1+C1 18,241.40 补充流动资金 D2=B2 10,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00.41 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收入 D4=B4+C4 1,385.34 E=A-D1- 应节余募集资金 7,753.55 D2+D3+D4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F 7,753.55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 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20年,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作废,2019年9月30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5日, 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6日,作为第二次募集资金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山分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有 限公司行昆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农业银行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6月公司聘请华英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 具体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金证 券的保荐协议终止,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IPO及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 工作由华英证券承接。2023年6月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巴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英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华英证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 备 注 2024 年 1 月 3 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8112001013600447450 0.77 已销户并转入自 分行 有资金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325391450018800031978 已销户 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12459000000563785 已销户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654872197667 已销户 惠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752900355710616 已销户 惠阳支行 定期存单于 202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30401040053687-2 85,000,000.00 年 1 月到期后转 昆山巴城支行 入自有资金账户 合 计 85,000,000.77 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详见三(一)7 之说明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2232829000065064 2,471,450.10 昆山支行 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支行 206650100100181403 60,737.7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30401040053687 3,298.93 昆山巴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 10530401040053687-2 115,000,000.00 昆山巴城支行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391680666013000153438 已销户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8112001014600614350 已销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 计 117,535,486.74 [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详见三(一)7 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材料 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地点由“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 基路 1568 号”变更为“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并 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募 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主体由“苏 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恒铭达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 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现有生产车间技改”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75,724.73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 3-00027 号)。以上资金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置换完毕。 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 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 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期限自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 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 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 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 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 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 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的实际余额为 20,000.00 万元。 5.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 月 31 日改为 2022 年 1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 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受全球宏观 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 2022 年 1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基 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 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 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受特殊外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 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 2022 年 7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受特殊外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 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 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10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受特殊外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 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 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 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为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36740)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华夏银行 昆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63785),并注销上述原华夏银行昆山 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号12459000000536740账户已注销,账号12459000000563785 账户已启用,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电 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 户处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账号325391450018800031978账 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账号12459000000563785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惠阳支行654872197667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752900355710616账 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3600447450账户均已注销。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昆山市毛许路 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8112001014600614350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391680666013000153438账户均已注销。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兴业 银行有限公司苏州支行206650100100181403账户已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支行1102232829000065064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巴城支行 10530401040053687仍在办理注销中。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电 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 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后续 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现金管理 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已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定期存款 8,500 万元于 2024 年 1 月存单到期后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利息 0.77 元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中信银行募集 资金账户销户后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昆山市毛 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 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投项 目待支付款项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 1.15 亿元尚未到期,为使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降低因提前支取带来的利息损失,保 障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代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款项。2024 年 1 月定期存款到期,项目结项后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 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二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 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7,136.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096.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123.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子材料与器 件升级及产业 否 52,627.11 52,627.11 1,975.34 32,882.39 62.48 2023 年 6 月 30 日 12,342.70 是 否 化项目 昆山市毛许路 电子材料及器 否 24,509.20 24,509.20 15,121.57 18,241.40 74.43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件、结构件产业 化项目(二期)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 87,136.31 87,136.31 17,096.91 61,123.79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三(一)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在原来基础上增加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实施主体增加惠州恒铭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因原有规划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募投项目的需求,为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昆山市巴城镇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一)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三(一)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永久补流、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定期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三(一)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