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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4-08-06  

证券简称:恒铭达                                   证券代码:00294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F12栋)



                         二〇二四年八月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荆世平                    荆天平                  荆京平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夏 琛                    陈荆怡                  齐 军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吴之星                    朱小华                  毛基业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何蔚宏                    林振铭                  王 涛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黄淮明                     薛 剑                  邹 兵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
            荆 江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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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目录 ............................................................................................................................... 5

释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二、本次发行概要 ............................................................................................... 9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5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 2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7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9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29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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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恒铭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发行、本次发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控股股东                 指     荆世平
 实际控制人               指     荆世平、荆天平、荆京平、夏琛和荆江
 《公司章程》             指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指
                                 发行方案》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           指
                                 认购邀请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
 A股                      指
                                 标明价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英证券
 发行人律师、见证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验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机构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如未特别指明,则代表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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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23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相关各项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3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3、2023 年 8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调整额度相关各项议案。

     4、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4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发行人《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1、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

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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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4〕321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 12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

购对象在华英证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开立的账号

为 32001618636052514974 的账户缴存的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755,999,869.63 元。

     根据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4〕320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增发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42,021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755,999,869.63 元,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不 含 税 金 额 12,713,245.34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743,286,624.29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6,042,021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717,244,603.29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7,557,698 股(为拟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29.03 元/股

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69,051,529 股的孰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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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 26,042,021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755,999,869.63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

发行股票数量 27,557,698 股且超过了《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即

19,290,389 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

低于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7 月 2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即不低于 29.03 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9.0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止,公

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755,999,869.63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12,713,245.3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43,286,624.29 元。

     (六)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名,未超过 35 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结果符

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

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

协议。本次发行的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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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3,534    74,999,992.02       6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
  2                                              1,722,356    49,999,994.68       6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                                              1,205,649    34,999,990.47       6
        合伙)
  4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05,649    34,999,990.47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
  5                                              1,205,649    34,999,990.47       6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
  6                                              1,205,649    34,999,990.47       6
        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7                                              1,205,649    34,999,990.47       6
        伙)-吉富新动能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吕勇                                     3,444,712    99,999,989.36       6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78,126   129,999,997.78       6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10                                             1,240,096    35,999,986.88       6
        9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
  11                                             1,205,649    34,999,990.47       6
        智选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        1,205,649    34,999,990.47       6
  13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1,205,649    34,999,990.47       6
  14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722,356    49,999,994.68       6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
  15                                             1,205,649    34,999,990.47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6,042,021   755,999,869.63       -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

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持有股份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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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期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苏

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

者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127 名(未剔除重复)。

前述 127 名投资者包括:(1)截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收市后前 20 名股东(不含

关联方);(2)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 42 名投资者;(3)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2 家、证券公司 17 家、保

险公司 15 家、其他机构(QFII)1 家。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4 年 7 月 3 日(含,向交易所报送方案日)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上午 9:00 前,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名新增投资者

表达的认购意向。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1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海南博时创新管理有限公司
    3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北京智明知金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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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

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

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4 年 7 月 24 日 9:00-12:00,在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16 名认购对象的申

购报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除 1 名投

资者因未按时缴纳认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外,其余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均按

《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保证金(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

纳认购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款认   是否有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购保证金    效报价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1                                       29.60       5,000      是          是
      统产品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
  2   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9.60       3,500      是          是
      伙)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
  3   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30.10       5,000      是          是
      业(有限合伙)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
  4                                       31.03       3,500      是          是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          29.51       3,500
  5   (有限合伙)-吉富新动能 1 期                               是          是
                                          29.09       3,50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15       3,500      是          是
  7   吕勇                                29.09       5,000      是          是


                                        1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款认      是否有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购保证金       效报价
                                             29.06              7,000
                                             29.03             10,000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
  8                                          29.03              3,500         是           是
       红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9                                          30.06              3,500         是           是
       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
 10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           30.06              3,500         是           是
       产组合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
 11                                          29.03              3,500         是           是
       有资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2    司-轻盐智选 30 号私募证券投           29.61              3,500         是           是
       资基金
 13    戴学军                                29.03              3,500         否           否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           31.40              3,500
 14                                                                           是           是
       秀驯鹿 9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9.03              3,600
                                             30.12              5,100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是
                                              29.11             7,500
                                             30.49              6,300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09             13,000        无需          是
                                             29.03             13,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及最终的

缴款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9.03 元/股,本次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获配

股票限售期情况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3,534        74,999,992.02       6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
  2                                                    1,722,356        49,999,994.68       6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205,649        34,999,990.47       6


                                         1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月)
        合伙)

  4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05,649    34,999,990.47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
  5                                               1,205,649    34,999,990.47       6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
  6                                               1,205,649    34,999,990.47       6
        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7     伙)-吉富新动能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1,205,649    34,999,990.47       6
        金
  8     吕勇                                      3,444,712    99,999,989.36       6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78,126   129,999,997.78       6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10                                              1,240,096    35,999,986.88       6
        9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
  11                                              1,205,649    34,999,990.47       6
        智选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         1,205,649    34,999,990.47       6
  13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1,205,649    34,999,990.47       6
  14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722,356    49,999,994.68       6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
  15                                              1,205,649    34,999,990.47       6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6,042,021   755,999,869.63       -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

《发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

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583,53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名称
                        (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TRA3XT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前海中新融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桂松蕾)
         出资额         203,000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宝运达研发综合楼 2 层 C03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经营范围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        1,722,35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DBAQWT7T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2,100 万人民币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 3 幢 590
        办公地址
                        工位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获配数量         1,205,64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唐泳
       注册资本         60,000 万人民币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
       办公地址
                        大厦 A 座 506 号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获配数量         1,205,64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

型养老金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

组合)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两个认购对象分别获配 1,205,64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6、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富新动能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名称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883342158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忠新)
        出资额          10,000 万人民币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前海
       办公地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
       经营范围
                        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获配数量         1,205,64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7、吕勇

         姓名           吕勇
       身份证号         3411261988********
         住址           安徽省凤阳县******
       获配数量         3,444,71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         4,478,12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9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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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么博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0 号 3 层 301F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
       经营范围         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
       获配数量         1,240,09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轻盐智选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任颜
       注册资本         97,882.2971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188 号滨江基金产业园 2 栋 20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
                        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经营范围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205,64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1、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代: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

品、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名称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CN7CFT3N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立军
       注册资本         5,650,000 万人民币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2 号院 2 号楼 101、201、301、501、1201、
       办公地址
                        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10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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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两个认购对象分别获配 1,205,64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

品)

          名称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074251442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源
        注册资本        1450,000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 9 号院 1 号楼 19 层 1906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722,35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3、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名称
                        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7F7QUJ9C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盛石嘉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烽)
         出资额         123,112.4 万人民币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12 层 1228 室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        1,205,64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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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

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出具之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除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对于

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

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吕勇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

述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产品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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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天

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参与认购,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以其管理的“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参与认购,瑞众人寿保

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瑞众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

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

备案程序。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融

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行远

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的产品“吉富新动能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管理的产品“轻盐智选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管理的“鹿秀驯鹿 9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基金,已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

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

求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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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

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

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

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     风险等级
                         发行对象
  号                                                       等级            是否匹配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
   2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伙)
   4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
   5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
   6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吉富新动能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吕勇                                      普通投资者                 是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95 号
  10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1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13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14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
  15                                               专业投资者(I 类)         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恒铭达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关联关系说明》等资料,本次发行不

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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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

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

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法定代表人          葛小波

 保荐代表人          王海涛、彭果

 项目协办人          吴桐

                     林慈宁、董子豪、王昕迪、李帅、赵颖、朱宇舟、袁林聪、肖怡然、
 项目组成员
                     林铉力、彭亮、戴焘、张一豪、马岩

 电话                0510-85200316

 传真                0510-85200316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南塔22-31层

 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车千里、田雅雄

 电话                010-65681188


                                            2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传真                010-65681188


     (三)审计机构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事务所负责人        向晓三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德祥、朱丽丽、康宁、滕培彬、余芳芳

 电话                0571-88216798

 传真                0571-88216798


     (四)验资机构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事务所负责人        向晓三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德祥、简艳会

 电话                0571-88216798

 传真                0571-88216798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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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
                                                                      (股)
   1     荆世平                        68,764,513          29.88%      51,573,384

   2     深圳市恒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13,520,000           5.87%               -

   3     夏琛                          10,526,750           4.57%       7,895,062

   4     荆京平                            7,704,242        3.35%       5,778,181

   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3,957,486        1.72%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6                                       3,312,622        1.44%               -
         投连-行业配置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192,406        1.39%               -
         铜陵恒世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8                                       2,554,900        1.11%               -
         (有限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        2,473,300        1.07%               -
         基金
         上海崴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10                                       2,436,063        1.06%               -
         合伙)
                  合计                118,442,282         51.46%       65,246,62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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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
                                                                              (股)
   1      荆世平                            68,764,513          26.84%        51,573,384

   2      深圳市恒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13,520,000           5.28%                 -

   3      夏琛                              10,526,750           4.11%         7,895,062

   4      荆京平                                7,704,242        3.01%         5,778,181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78,126        1.75%         4,478,126

   6      吕勇                                  4,049,112        1.58%         3,444,712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3,957,486        1.54%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8                                            3,312,622        1.29%                 -
          投连-行业配置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192,406        1.25%                 -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83,534        1.01%         2,583,534

                   合计                    122,088,791         47.66%         75,752,999
       注:模拟测算中考虑了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吕勇持有 604,400 股公司股票。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6,042,021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荆世平先生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荆世平、荆天平、荆京平、夏琛和荆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财务状

况将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增强财务稳健性和抗

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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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属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公司战略布局展开,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

优势,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助力公司业务的长远持续发展。本次发行

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

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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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

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

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

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

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

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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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

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 15 名发行对象

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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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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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

                                  吴桐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海涛                彭果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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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

                                      葛小波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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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律师声明(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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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德祥                       朱丽丽




              康宁                    滕培彬                    余芳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向晓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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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

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德祥                       朱丽丽




              康宁                    滕培彬                    余芳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向晓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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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电 话:86-512-57655668

    传 真:86-512-57655668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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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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