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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12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
或“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勾的栏目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本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0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5.00                                                              √
          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7.00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
  8.00                                                              √
          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9.00                                                              √
          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10.00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1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三

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其中提案 2.00 需对子决议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
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
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0

    传真号码:0760-85116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
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400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6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53”,投票简称为“日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

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深交 所交 易系 统开 始投 票的 时间 为 2024年 11月 27日 上午 9:15-9:25 ;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备注               表决情况
议案                                         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1.00                                            √
        件的议案
                                              √作为投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票对象的
 2.00
        股票方案的议案                   子 议 案
                                              数:(10)

 2.01   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2.09                                            √
        限
2.10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3.00                                          √
        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4.00                                          √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5.00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6.00                                          √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7.00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8.00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
        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9.00                                          √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10.00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11.00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
12.00                                         √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