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4-101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 3 号小熊 电器新总部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股东在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 人,代表股份 110,271,15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77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7,061,656 股,其 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 2,136,4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 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154,925,256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8,78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85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9 人,代表股份 31,490,25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7 人,代表股份 12,380,53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96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5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 6,413,53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8%。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 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0,249,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05%;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59,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3%;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0,245,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71%;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55,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6%;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4,892,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8%;反对 1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 弃权 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52,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8%;反对 1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弃权 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4%。 关联股东佛山市兆峰投资有限公司、李一峰、龙少宏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0,245,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71%;反对 9,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55,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4%;反对 9,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4%。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