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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梨女士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事匡常花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董
 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编制《珠海博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
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 亿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拟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
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审议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未来发展后作出的审慎分
析判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审议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是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的
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