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博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12-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0,088.78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308.8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4,779.96 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民生证券股份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34.0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245.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 号)。
    2、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                23,877.92            23,877.92
             2       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                 7,694.81             7,694.81
             3           研发中心项目                       8,673.17             8,673.17
             4           补充运营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52,245.90            52,245.9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序                                                 累计投入金额   结余募集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号                                                     (2)      资金金额      (3)=(2)/(1)
                                     (1)
1    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          23,877.92        22,327.09    3,109.34                 93.51%
2    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             7,694.81       7,695.51        467.95               100.01%
3           研发中心项目                8,673.17       5,119.23    4,100.36                 59.02%
4           补充运营资金             12,000.00        11,999.89            -                100.00%
5             验资专户                        -             -           16.90                    -
              合计                   52,245.90        47,141.72    7,694.55                 90.23%
         注:结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
     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前提
     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此外,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
     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
     入。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及
     “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最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
额为准。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
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
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审议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未来发展后作出的审慎分
析判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
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秘              秦亚中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