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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玛精密: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
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
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他执业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 2023 年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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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
层和董事会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提供审计服务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
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
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
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
务及内控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探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
划,确认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项目组成员、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安排,并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审计计划》。
    3、2024 年 1 月 15 日、2024 年 1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
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进场沟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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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的开展及审计项目组前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场审计
等相关事项安排进行了沟通。
    4、2024 年 1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 1-12 月
财务报告(审阅稿)》。
    5、2024 年 2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
划的执行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
委员会对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提出建议,并审议通过了《2023 年
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6、2024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内部审计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023 年 1-12 月财务报告》及《审计部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内部审计
报告》。
    7、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 2024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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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保质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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