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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北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2024-07-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零二四年七月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中金公司”)
接受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北方”、“发行人”或“公司”)的委
托,就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
“《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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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概览

公司名称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orthk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5 号 7 层
注册时间           2009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44,127.757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费振勇
上市时间           2020 年 5 月 7 日
上市板块           深交所主板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大数据服务;数字
                   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互联网数据服务;
                   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
                   研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
                   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
经营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呼叫中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联系电话           010-82652688
邮政编码           100080
传真               010-82652116
公司网址           www.northkingbpo.net/
电子信箱           mail@northking.net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合计转增 176,511,029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17,788,602 股。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就此次注册资本变更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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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项    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311,951.34              307,287.54             270,114.34            241,825.44

    负债总额                52,084.87              52,676.44              47,807.92             44,510.95

  少数股东权益                         -                      -                      -             237.6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259,866.48              254,611.10             222,306.42            197,076.80
    有者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11,539.69              424,201.11            367,328.40            305,426.22

     营业利润                4,546.04               34,176.28             28,131.33             23,135.57

     利润总额                4,532.10               34,139.20             28,103.76             23,060.07

     净利润                  4,853.18               34,762.71             27,695.71             23,048.3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4,853.18               34,762.71             27,703.82             23,060.61
       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9,273.19               13,102.55              13,484.62              -4,948.90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8,539.89               6,771.91             -29,545.42             32,320.93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64.90              -4,497.53              -4,739.94              -3,885.00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1,198.20               15,376.94             -20,800.74             23,487.04
    净额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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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     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5.30               5.18                5.74                5.61

速动比率(倍)                      5.25               5.13                5.70                5.55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
                                 16.70%              17.14%            17.70%              18.41%
表)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
                                 21.50%              21.38%            21.25%              22.16%
表)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08               5.08                4.74                4.57

存货周转率(次)                 151.36              163.34             135.21              136.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89               5.77                7.06                8.76
的每股净资产(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
                                  -1.12                0.30                0.43               -0.22
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93                0.35               -0.66                1.04

扣除非经基 本 每 股                 0.11               0.79                0.88                1.03
常 性 损 益 收益
前每股收稀 释 每 股
                                    0.11               0.79                0.88                1.03
益(元) 收益
扣 除 非 经 全面摊薄              1.87%              13.65%            12.46%               11.70%
常性损益
前 净 资 产 加权平均              1.89%              14.61%            13.22%              12.34%
收益率
扣除非经基 本 每 股                 0.11               0.75                0.80                0.93
常 性 损 益 收益
后每股收稀 释 每 股
                                    0.11               0.75                0.80                0.93
益(元) 收益
扣 除 非 经 全面摊薄            1.82%            12.91%          11.34%             10.62%
常性损益
后 净 资 产 加权平均            1.84%            13.82%          12.03%              11.20%
收益率
注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23]65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注 2:其余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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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注 3:上述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每股
收益均以各期报告披露数据列示,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相关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金融科技驱动的金融 IT 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
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及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在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公司有软件及数字化
转型服务、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IT 基础设施服务三条产品线;在业务流程外包领域,
公司有客户服务及数字化营销、数据处理及业务处理两条产品线。公司信息技术服务和
业务流程外包两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深度融合,客户高度一致,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服
务供应链。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多年来,公司凭
借业内领先的规模、较高的客户覆盖率、丰富的案例经验、众多的入围资质、多品种的
综合服务优势以及对行业需求的深入研究与准确把握,在金融机构客户和同行业中具有
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竞争力,并已积累大量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客户。报告期内,
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经营风险

    1)前五大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一直深耕金融科技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一批以银行业为主,涉及保险、
证券、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客户。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来自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收入占
比分别为 59.57%、53.66%、52.84%及 51.57%,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超过 50%,
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如客户经营战略变化等原因导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IT 投入规
模降低,将可能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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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客户行业集中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银行类客户收入占比分
别为 88.56%、86.65%、87.28%及 86.63%,公司来源于银行业客户的收入占比超过 85%,
公司客户行业集中度较高。银行业整体的发展战略及客户自身的经营决策、IT 投资规
模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如银行业客户 IT 投入规模降低,
将可能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

    3)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管理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业务规模呈增长势头,
营业收入分别为 305,426.22 万元、367,328.40 万元、424,201.11 万元及 111,539.69 万
元;员工人数由 2021 年底的 24,800 人增加至 2024 年 3 月末的 30,739 人。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的增长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总量将再上台阶,公司将面临管
理模式、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规模
的快速增长,将不利于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和持续高效运营。

    4)项目管理风险

    公司重视项目运营和管理体系建设,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以及 ISO22301 业务连续性管
理体系认证,通过 CMMI5 级认证,实现了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包括项目质量、过程、
进度、资源、风险、成本、信息安全、服务等各方面的有效管理。但由于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技术革新较快,且金融软件信息化产品复杂,对项目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公
司面临一定的项目管理风险。

    5)合规经营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银行保险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于对金融行业外包风险管
理的需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供应商实行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银行保险机构应在
签订合同前,对重要外包的服务提供商深入开展尽职调查;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对服务提
供商的财务、内控及安全管理进行持续监控;应当开展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的审
计工作,定期对信息科技外包活动进行审计。

    公司行业经验丰富、内部控制健全、管理能力较强、持续经营状况良好,驻场服务
严格遵守金融机构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公司熟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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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要求建立健全了有效的风控体系,配备了相应的风险检
查人员,以确保风控措施落实到位。尽管如此,由于公司规模大、服务内容多,如果未
来公司风险控制落实不当,公司仍存在合规经营的风险。

    6)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公司业务规模大、辐射区域广,近三万名员工分布于公司总部北京及全国几百个城
市和地区的超千家金融机构的服务中心。无论是信息技术服务还是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在项目的启动、日常运营交付环节均需要大量的员工。尤其是大项目的启动,短时间内
可能需要数百名员工。项目稳定运营期因员工流失还需要不断补充人员。另外,由于服
务中心分布于全国各地,各地项目的差异性导致对员工的技术和知识要求各不相同,这
就需要公司总部与区域人力资源部门在招聘环节有效协同。公司在招聘、录用、培训、
考核以及辞退这一系列环节中已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的
有效运行和整体稳固发展。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人力资源的争夺、员工职业规划调
整、客户对员工素质要求的不断提升,公司存在因人力资源不足无法满足经营业务快速
发展的风险。

    7)专业人才短缺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人力资源密集型行业,软件开发与测试、业务流程外包等多个业
务环节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其中,在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开发测试及研发团队不
仅需要精通软件开发技术,还需要熟悉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和特点;在业务流程外包领
域,外包服务人员需要具备很强的业务操作能力;在销售环节,需要具备较强的市场分
析和谈判能力的业务拓展团队以及经验丰富的客户关系维护人员。

    公司目前已培养一支融合 IT 技术、金融业务知识及行业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队
伍,并拥有大量熟悉银行业务流程且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满足客户各
类相关的业务需求。但是,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人力资源竞争的日益激烈,公
司在未来对专业人员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因此,若公司核心研发技术人员、关键管理
人员、营销人员及其他专业人才集中流失且不能及时补充,将会给公司持续竞争力及未
来经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8)租赁房产瑕疵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的部分房产未办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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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部分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参见《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
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3、房屋租赁情况”。上
述房产可替代性较强,且搬迁不存在较大困难,但若发行人无法继续租赁上述房产,仍
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9)劳动纠纷风险

    发行人员工较多且分子公司遍布全国。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数量增长较快。在生
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劳动纠纷等潜在事由引发诉讼或争议的风险。如果遭遇诉
讼或争议事项,发行人可能需要应对、处理纠纷并执行相关的裁决结果,进而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财务相关风险

    1)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05,426.22 万元、367,328.40 万元、424,201.11 万元及 111,539.69 万元,实现净利润分
别为 23,048.30 万元、27,695.71 万元、34,762.71 万元及 4,853.18 万元,2021-2023 年
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持续增长。

    公司业绩受产业政策、下游市场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等诸多因素影响,如果金融
机构的信息化建设速度放缓,或公司对技术和市场的变化未能快速响应,对行业关键技
术的发展动态未及时掌控,将使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下降,导致公司市场开拓、经营管
理不及预期,公司可能存在营业收入增速下滑等业绩波动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因素
或公司未预料到的其他风险,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出现个别极端情况或者多个风险叠加的
情况,将有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业绩指标发生较大波动,并可
能出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形。

    2)应收账款规模增加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分别为 77,255.43 万元、77,718.69 万元、89,219.91 万元及 129,731.76 万元,分别占当
期总资产的 31.95%、28.77%、29.03%及 41.59%。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呈持续上升趋
势,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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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率分别为 4.57 次/年、4.74 次/年、5.08 次/年及 4.08 次/年(年化),较为稳定。随
着业务的不断拓展,销售规模的逐渐增加,未来如果回款周期相对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
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持续上升,存在现金流紧张的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及坏账风险

    截至 2021-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5.18%、5.06%、6.64%及 5.92%。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所增长,
主要是部分主要客户未回款导致 2 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占比增加,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计
提坏账准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比例低于可比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回款比例分别为 94.19%、84.63%、43.47%及 21.00%。应收
账款回款与客户的经营状况紧密相关,尽管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状况正常,但报告期
内受到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及提升自身现金流水平等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实际回款时
间超过信用期。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其在资金管理,包括从支付申请、审批、
流转、复核和最终付款方面的环节较多,程序较为复杂,且银行在合作中一般处于强势
地位,虽然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但各客户实际付款时间往往比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推
后数天甚至数月,部分客户由于自身资金预算考虑,实际付款期更长。若以后客户实际
付款期继续延长、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导
致坏账计提比例增加,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大额坏账,公司资金压
力增加,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合同资产快速增长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分别为 32,239.76 万元、53,936.07 万元、71,842.82 万元及 85,550.22 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11%、20.85%、27.39%及 32.0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56%、
14.68%、16.94%及 19.17%(年化)。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 3.33%、
3.40%、3.78%及 3.63%,计提比例总体保持稳定,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的计提比例较
同行业保持在较低水平。

    公司合同资产持续增长且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持续提升,合同资产减值计提
比例总体保持稳定水平。公司合同资产的形成与结算与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
公司自身的业务结构等紧密相关。报告期内因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趋严,导致公司合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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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项目结算天数延长,若以后客户内部审批周期进一步延长或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结
算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结算周期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比持续提升,均将会影
响公司合同资产的正常结算、回收,从而可能产生公司合同资产规模持续上升或减值计
提比例上升等不利影响。

    5)人工成本上涨的风险

    公司主要依托大量专业人才为公司创造价值。人工成本是公司经营的主要成本,员
工薪酬是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人工成本占总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5.01%、95.42%、97.27%及 97.74%,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因外购商品及服务支出同比下降,导致人工成本相对占比提升。随
着市场工资水平不断上涨,公司人工成本逐年上升。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逐渐提高业务收
入水平,提升产品化和服务标准化程度,将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4,948.90 万元、13,484.62 万元、13,102.55 万元及-49,273.19 万元。202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18,433.52 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
账款管理,项目回款增速大于各类支出增速所致。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经营性应收及应付项目持续增长,其中应收项目增长规模更大,公司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未
来出现较大波动,或者因经营性应收项目持续增长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持续大幅低于净利润,都将对发行人未来偿还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7)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净利率增长情况不一致的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05,426.22
万元、367,328.40 万元、424,201.11 万元及 111,539.69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33.22%、
20.27%、15.48%及 11.55%。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58%、22.50%、23.32%及 20.93%,净利率分别为 7.55%、7.54%、
8.19%及 4.35%。2022 年,公司毛利率及净利率下滑,与当期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情况
不一致。公司主要依托大量专业人才为客户和公司创造价值,伴随着全行业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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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的澎湃需求,公司基于在手订单情况以及对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为满足
客户需求、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了人均薪酬,加大了人才招聘力度,2022 年营业成本同
比分别上升 21.96%,超过了当期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导致毛利率及净利率有所下降。
2023 年,公司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 23.32%、8.19%,较 2022 年有所增长,主要系 2022
年公司受部分区域的部分项目停工影响,叠加人力成本刚性支出导致利润下滑;2023 年,
公司经营全面恢复且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当期毛利率、净利率有所上升。2024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55%,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12.78%,主要系一季度员工社
保基数调增且存在股份支付,公司刚性人工成本支出增长超过收入增长,导致公司 2024
年 1-3 月毛利率、净利率有所下滑。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开拓高附加值项目、及时优化
业务结构、有效控制人力成本、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存在毛利率、净利率波动的
风险。

    8)政府补助波动的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
府补助分别为 820.31 万元、1,199.89 万元、704.76 万元及 52.62 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3.56%、4.27%、2.06%及 1.16%。政府补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政府补
助的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2、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是金融科技驱动的金融 IT 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
供信息技术服务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发行人在自身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业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市场规则。但若未来公司所处行业法律法规或行业政策发生变化,
公司不满足新的政策要求或未能及时根据相关政策变化调整以满足新的要求,公司可能
面临需要接受调查、影响公司业务开展,甚至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并对公司声誉和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行业波动及增长放缓风险

    公司主要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公司的业务开展依赖于下游行业的发
展和需求,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将会影响公司服务的需求量。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与国内
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金融市场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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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型带来的压力有所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营难度提高,利率市场化
改革和金融脱媒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银行的利润空间。若未来下游行业出现波动或增
长放缓,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业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经
过多年发展,公司虽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但随着用户对 IT 服务需求的不
断变化,行业内竞争对手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公司面临行业原有竞争对手、市场新入者
的竞争也将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提前布局新的
业务发展方向、不断提升自身技术与服务水平,以满足客户日趋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
公司将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客户开拓不足甚至客户流失、
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其他风险

    (1)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
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提出回售,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
压力,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
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在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等因
素。如果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
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此外,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回售等情况,公司将面临较
大的资金压力。

    3)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
债支付利息。本次可转债发行有助于公司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如可转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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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净资产
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
险。

    4)可转债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
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
诸多因素的影响。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从而影响投资
者的投资收益。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
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5)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导致公司原有股东股本摊薄程度扩大的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
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股票触发上述条件则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向下做调整,
在同等转股规模条件下,公司转股股份数量也将相应增加。这将导致原有股东股本摊薄
程度扩大。因此,存续期内公司原有股东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实施导致的股
本摊薄程度扩大的风险。

    6)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由于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因此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无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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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
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并且,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可能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此外,即使公司决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确定性。

    7)可转债提前赎回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
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如果公司
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
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8)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期内,如果因
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则本次可转
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
行后,公司股价可能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因此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
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9)可转债评级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CCXI-20232720D-03),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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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
的事项,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从而将会对
本次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全
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技术研发实力。

    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行业竞争加剧、重要技术发
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较大
影响。如公司对下游行业的理解出现偏差,或下游行业的技术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可能
导致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果不能实现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在公司当前业务基础上,综合市场环境、发
展趋势、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做出的。如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
竞争加剧、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加速等情况,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不能
完全实现。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且存在一定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形
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照公司的折旧及摊销政策进行折旧和摊销。虽然公司对募投
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受市场环境、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
素影响,若未来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果,则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将可能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下滑。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项目研发布局与下游行业的技术路线或应用需求
不匹配、研发进度落后竞争对手、产品技术指标未达预期或研发过程中未来市场发生不
可预料的变化等不利情形,可能发生研发失败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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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风险

    公司的研发和管理人才储备较为充足,相关人员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
能够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起到较好的支撑和支持作用。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大量新增研发及研发辅助人员,且存在日常研发项目、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进行的情况,对于各个项目及各部门工作之间的协调性、严
密性、连续性及人员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公司的经营管理风
险,可能出现项目进展不及预期或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情况。

    6)本次募集资金对开发实施费用投入较低的风险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减为不超过人民
币 45,093.57 万元(含本数),其中,募集资金对开发实施费用投入 7,470.00 万元,占
比为 16.57%,占比相对较低。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看,开发实施费用
投入合计 52,151.00 万元,超出本次募集资金对开发实施费用投入的部分,将由公司自
筹解决,如公司未能及时自筹该部分资金,将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负面影响。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风险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情况,虽然目前已取得相关审批和
备案手续并按照变更后的计划实施,但若再次出现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不利因素或受到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前次募投项目可能再次出现短期内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甚至
发生延期的风险。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不能实现的风险

    前次募投项目系公司上市前基于当时的情况和需求确定的,前次募投的效益预测系
公司根据测算时点的行业环境、市场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硬件市场价格等因素,针对
项目完整投入前提下所做的测算,但近年来受到外部环境及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因素影响,
发生了变更。虽然“金融 IT 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
式后的预期效益不低于变更前,但考虑到项目尚未结项,若市场环境出现超预期的重大
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成功实施上述产品的市场推广,将可能导致销售受阻,“金融
IT 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存在无法达到承诺效益,影响公司经
营业绩的风险。此外,由于前次募投项目“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不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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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益,仅“金融 IT 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产生效益,从整体
上看,前次募投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情况
 证券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93.57 万元(含
 发行数量             45,093.57 万元),发行数量 4,509,357 张。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
                      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证券面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 次 可 转 债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量 为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45,093.57 万 元 ( 含
 募集资金总额
                      45,093.57 万元)
 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
                      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
                      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
                      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
                      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周银斌:于 2020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非公开发行项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项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配股项目,最近 3 年内曾担任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江昊岩:于 2021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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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杨桐。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华欣、陈雪、徐晛、陈彬彬、吴窑、戴安娜、王汉钧、戎静、
敖蕴。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机构自身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持有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如下:

    中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持有发行人 597,106 股,中金公司融
资融券专户持有发行人 18,100 股,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基金管理的账户持有发行人
26,420 股,中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管业务管理的账户持有发行人 147,320 股,中金公司
子公司 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 持有发行人 73,562 股,中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
持有发行人 862,508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1955%。

    除上述情况外,本机构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本
机构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由于本机构为 A 股及 H 股上市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重要关联方可能存在少量、正常二级市场证券投资,但不存在持
有本机构 1%以上权益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机构及
本机构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

    上述情形不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存在利
益冲突,不会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本机构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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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股东单位”),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本机构约 40.11%的股权,
同时,中央汇金的下属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本机构约 0.06%的股权。中央汇金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
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
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
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
公开信息资料显示,本机构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
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本机构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五)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综上所述,虽然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机构及下属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但
持股合计不超过 5%,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本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
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
持,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1、2023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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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会议通知、记录、决议,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
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
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2、2023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记录、决议,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
人上述股东大会已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合法、
有效。

    3、2023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4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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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 年 5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会议通知、记录、决议,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
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
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6、2024 年 5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记录、决议,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
人上述股东大会已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合
法、有效。

    7、2024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会议通知、记录、决议,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
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
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交所主
板上市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
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
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为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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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 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近年来,我国发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产业政策以促进行业发展,主要如
下:
                                              颁布
  序号     法律法规及政策      颁布部门                           主要相关内容
                                              时间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自身科技能力建
                                                      设,一是要加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弹性供
         《关于银行业保险
                                                      给;二是提高科技架构支撑能力,推进传统
    1    业数字化转型的指 原银保监会        2022 年
                                                      架构向分布式架构转型;三是推动科技管
         导意见》
                                                      理敏捷转型;四是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
                                                      加强技术供应链安全管理
                                                      《规划》指出,要坚持“数字驱动、智慧为
                                                      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的发展原则,以
                                                      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深化金
                                                      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金融
                                                      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
         《金融科技发展规
    2                        中国人民银行   2021 年   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
         划(2022-2025 年)》
                                                      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
                                                      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推动我国
                                                      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
                                                      成势”新阶段,力争到 2025 年实现整体水
                                                      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明确提出,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
         《“十四五”数字                             合为主线,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
    3                     国务院            2021 年
         经济发展规划》                               字经济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
                                                      产业数字化
         《“十四五”软件                             推动软件产业链升级,提升产业基础保障
    4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工信部         2021 年      水平,强化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激发数字化
         发展规划》                                   发展新需求,完善协同共享产业生态
                          商务部、中央宣              推进服务外包数字化高端化,实施服务外
         《“十四五”服务
    5                     传部、中央网信 2021 年      包转型升级行动,培育龙头企业,加强对外
         贸易发展规划》
                          办等 24 个部门              发包,助力构建稳定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
                                                      提出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工业互联网的标
         《关于加快推动区                             识解析、边缘计算、协同制造等环节,培育
         块链技术应用和产 工信部、中央网              新模式、新业态;建设基于区块链的大数据
    6                                    2021 年
         业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信办                    服务平台,促进数据合规有序的确权、共享
         见》                                         和流通,利用云计算构建区块链应用开发
                                                      测试验证和运行维护环境
                                                      加强通用处理器、云计算系统和软件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技术一体化研发;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
    7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全国人大          2021 年   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
         划和 2035 年远景目                           键软件等产业水平;并实施“上云用数赋
         标纲要》                                     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
                                                      型
    8    《中国银保监会办 原银保监会        2021 年 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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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
  序号     法律法规及政策    颁布部门                        主要相关内容
                                           时间
         公厅关于印发银行                        险监管,促进银行保险机构提升信息科技
         保险机构信息科技                        外包风险管控能力,从信息科技外包治理、
         外包风险监管办法                        准入、监控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
         的通知》                                体要求
                                                 运用 5G、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数
                                                 字孪生、北斗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
                                                 构建适应企业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的“数
         《关于加快推进国                        据中台”“业务中台”等新型 IT 架构模
    9    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国务院国资委   2020 年 式,建设敏捷高效可复用的新一代数字技
         工作的通知》                            术基础设施,加快形成集团级数字技术赋
                                                 能平台,提升核心架构自主研发水平,为业
                                                 务数字化创新提供高效数据及一体化服务
                                                 支撑
         《国务院关于印发
                                                 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在财税政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
                                                 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
   10    路产业和软件产业 国务院         2020 年
                                                 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应用政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
                                                 策和国际合作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策的通知》
                                                 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
                                                 应用。支持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领域和企业
         《关于推进“上云                        范围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
         用数赋智”行动培 国家发改委、中         孪生、5G、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
   11                                    2020 年
         育新经济发展实施 央网信办               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加大对共性开发平
         方案》                                  台开源社区、共性解决方案、基础软硬件支
                                                 持力度,鼓励相关代码、标准、平台开源发
                                                 展
                                                 加快外包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重点领域
                                                 发展、构建全球服务网络体系、加强人才培
                                                 养,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贸易便利化。
         《关于推动服务外 商务部、国家发
                                                 支持业务运营服务外包。各级政府部门要
   12    包加快转型升级的 改委、教育部等 2020 年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拓宽购买服务
         指导意见》       8 个部门
                                                 领域。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依法合规
                                                 剥离非核心业务,购买供应链、呼叫中心、
                                                 互联网推广、金融后台、采购等运营服务
                                                 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加快服务外包向
         《中共中央 国务                         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方向发
         院关于推进贸易高 中共中央、国务         展,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转
   13                                    2019 年
         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院                     型升级;积极发展设计、维修、咨询、检验
         见》                                    检测等领域服务外包,促进生产性服务贸
                                                 易发展



(二)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查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行业分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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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2)查阅国家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法律法规、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研究报告以及同
行业可比公司资料,了解发行人所属行业领域和可比公司行业分类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发行人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
 (一)持续督导事项
                            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
 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信息披露等义务;
 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提交的其他文件             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控股股东、实
 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
 的制度                     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董事、高级管
 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
 益的内控制度               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 理制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关联
 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 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并对关
                            联交易发表意见。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
                            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 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
 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 诺事项;
 诺事项                     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机构
                            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等制度,规范对外
                            担保行为;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
                            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 1、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有权对上述会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 议的召开议程或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他主要约定                 2、有权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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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事项                                       安排
                              1、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全力支持、配合并督促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全力支持、
                              配合保荐机构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荐机构提供履行持续督导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   责任的工作便利,及时、全面向保荐机构提供一切所需要的文件
 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   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无故阻
 相关约定                     挠保荐机构正常的持续督导工作;
                              2、发行人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助发行人在
                              持续督导期间履行义务,并应督促该等证券服务机构协助保荐机
                              构做好持续督导工作。
 (四)其他安排               无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保荐代表人:周银斌、江昊岩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证券具备在深交
所主板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证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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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特此推荐,请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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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陈 亮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孙 雷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章志皓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周银斌                          江昊岩                年    月    日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杨   桐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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