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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北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2024-07-02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
二 轮 审 核 问 询 函 回 复 报 告 (2024 年 一 季 度 财
务数据更新版)
天 职 业 字 [2024]42689 号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


                                                               天职业字[2024]4268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0 号)(以下简称“《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会计师”)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向贵所递交了回复报告,
现补充回复如下,修改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其中,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
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仅供京北方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
                               目       录
问题 1 .................................................................... 3
问题 2 .................................................................... 9




                                    2
                                     问题 1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3,000.00 万元(含本数),拟投入募集资金 6,997.16
万元用于盘庚测试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测试云项目)、60,555.08 万元用于金融数字化解决
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以下简称金融数字化项目)、29,190.67 万元用于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开发实施费用”的资金总
额为 35,694 万元,三个募投项目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分别为 80.26%、91.89%、96.36%,高于公
司历史研发投入资本化率。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 33,048.93 万元,较 2022 年
底大幅增加,系总部办公楼基建工程项目。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测试云项目和金融数字化项目在报告期内同
类相关产品的具体内容、营业收入及占比、是否为成熟产品,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将目标客户扩
展至非金融机构客户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要求;(2)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差异、是否为边研发边实施等,
进一步说明“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是否合理,补充流动
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3)结合公司最近一期在建
工程明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等,说明在建工程项目与募投项目的关系,是否存在前募资
金或本募资金投入在建工程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募项目与本募项目在投入、成本和效
益方面是否能有效区分;(4)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进展,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是否
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核查(2)(3)(4)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说明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差异、是否为边研发
边实施等,进一步说明“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是否合理,
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

    1、本次募投项目开发实施费用投入已不再资本化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
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
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本次募投项目相比,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研发项目系根据客户的
实际需求及变化情况,采取边研发边实施的模式,对原有的产品系统进行持续更新迭代,在实
施过程中,采取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交叉滚动开展的方式,开发支出资本化节点难以明确,较

                                          3
难严格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不符合研发投入资本化条件的第五条:“归属于该
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公司将这部分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计入当
期损益。

       此外,还有部分公司历史研发投入项目主要处于研究阶段,是对新技术的探索性研究,是
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
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而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
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研发投入计入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相对谨慎。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虽然公司经过了前期研究方向确定、需求调研、市场背景调查及竞品
分析、技术方案论证及设计、业务需求编写及评审、功能清单及流程梳理、可行性论证等,已
经进行了相关的技术准备,取得了初步的技术进展或技术成果,未来的研发投入形成无形资产
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但是公司综合考虑报告期内其他项目的研发资本化情况,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投入不再资本化。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45,093.57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                               63,460.48              30,380.06

  2       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596.51              14,713.51

                            合计                                         97,056.99              45,093.57



       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和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调整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投入资本化处理与报告期内其他项目的研发投
入一致。

       2、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

       方案调整后,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总投资 63,460.48 万元,其中:项目场
地投入 21,880.18 万元,包括工程建造 17,651.49 万元、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2,816.57 万元、
预备费 1,412.12 万元,设备投入 1,312.30 万元,包括硬件设备 1,193.30 万元、软件 119.00
万元,开发实施费用 33,268.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0,380.06 万元,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项目场地投入                    21,880.18           21,597.76                  -

 1.1      工程建造                        17,651.49           17,651.49                  是


                                                      4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2      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2,816.57               2,816.57                       是

 1.3      预备费                        1,412.12               1,129.70                       否

  2       设备投入                      1,312.30               1,312.30                       -

 2.1      硬件设备                      1,193.30               1,193.30                       是

 2.2      软件                            119.00                 119.00                       是

  3       开发实施费用                 33,268.00               7,470.00                       否

  4       铺底流动资金                  7,000.00                         -                    -

  5       项目总投资                   63,460.48              30,380.06                       -




       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 33,596.51 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入 13,864.26 万
元,包括工程建造 11,184.78 万元、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1,784.71 万元、预备费 894.78 万元,
设备投入 849.25 万元,包括硬件设备 764.25 万元、软件 85.00 万元,开发实施费用 18,883.00
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4,713.51 万元,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项目场地投入                 13,864.26               13,864.26                       -

 1.1      工程建造                     11,184.78               11,184.78                      是

 1.2      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1,784.71                1,784.71                      是

 1.3      预备费                          894.78                  894.78                      否

  2       设备投入                        849.25                  849.25                       -

 2.1      硬件设备                        764.25                  764.25                      是

 2.2      软件                             85.00                   85.00                      是

  3       开发实施费用                 18,883.00                             -                 -

  4       项目总投资                   33,596.51               14,713.51                       -




       综上,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本化情况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质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含
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的总金额为 9,494.48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
                                                                                 资本化支出        非资本化支出

           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
  1                                          63,460.48          30,380.06          21,780.36           8,599.70
           项目

  2        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3,596.51          14,713.51          13,818.73             894.78


                                                    5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
                                                                        资本化支出    非资本化支出

                 合计                     97,056.99      45,093.57        35,599.09       9,494.48

                                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21.06%



     本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占募投总额为
21.06%,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等监管规定。

     (三)结合公司最近一期在建工程明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等,说明在建工程项目与
募投项目的关系,是否存在前募资金或本募资金投入在建工程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募
项目与本募项目在投入、成本和效益方面是否能有效区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经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内部决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后已终止;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已完成,“金融 IT 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融 IT 项目”)
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创新技术中心项目”)
经履行内部决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后将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楼实施变更为自建研发中心实施。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金融 IT 项目和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已投资金额分别为 27,630.98 万元和
16,157.74 万元,占项目投资额的 80.36%和 90.26%,剩余资金主要为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软硬件
和办公设备购置费,将按照项目规划投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金融 IT 项目和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融 IT 项目: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                                               21,391.00                77.42%

研发投入                                                              6,239.98                22.58%

                         合计                                        27,630.98             100.00%

创新技术中心项目: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                                               12,585.20                77.89%

研发投入                                                              3,572.54                22.11%

                         合计                                        16,157.74             1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380.51 万元,为与总部办公楼基建工程
相关的前期支出。对于公司总部办公楼基建工程的建设费用,其中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
场地后续建设费用由本次募集资金支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其

                                               6
余场地部分的后续建设费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次募投已取得的地块上实施,前次募集资金支付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
关费用。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项目在投入、成本方面能够
有效区分。投入方面,本次募集资金与前募资金均各自分别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且具体支出内
容不同,能够有效区分。成本方面,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和前募项目采用不同的项目代码进行
成本和费用归集,各项投入按照相应的项目代码归集,研发人员按照具体实施的研发项目分别
报送工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计入工时核算系统,各月的人工费用按申报的工时分摊计入具
体的研发项目,成本能够有效区分。

    (四)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进展,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
日前投入的情形。

    1、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进展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889.50 万元,公司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准备
函》的要求开展土方、护坡、降水等前期施工作业。

    2、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募投项目建设方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不存在对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形。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针对问题(2)(3)(4),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类似项目的相关公告,并与公司财务部以及相关研发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
报告期内研发资本化率、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异同;查阅
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本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及明细,查
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计算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

    (2)查阅公司在建工程明细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结合在建工程的主要内容,确
认前募资金是否投入在建工程;查阅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决策及公告文件,本次募投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投入明细表;

    (3)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本次募投项目投入明细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
函》,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

    (二)核查意见

    1、经核查问题(2)(3)(4)相关事项,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7
   (1)方案调整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投入不再资本化,相关会计处理与
报告期内其他项目的研发投入一致;

   (2)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次募投取得的地块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与前募项目在投入、成本方面能够有效区分;

   (3)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8
                                     问题 2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537.43 万元、-4,948.90 万元、
13,484.62 万元和-61,638.6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报告期各
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呈增长趋势,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平均结算天数呈增长趋势。
回复文件显示,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技术人员人数为 11,011 人,其中除研发人员之外的信息技
术服务业务人员为 9,180 人,人均薪酬为 20.58 万元,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应收账款增长、经营模式、主
要客户的结算周期和信用政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且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
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正常的现
金流,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相应应对措施;(2)结合公司研发人员、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
地点分布情况、公司在北京员工构成情况、对比公司主要员工所在地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等,说明公司各业务人员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合理性;
(3)结合发行人结算周期增长、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
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包括相关函证金额及比例、未
回函比例、执行的替代程序及有效性,如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访谈记录
情况、期后回款核查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替代措施是否充分。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3)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进一步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的核
查程序、核查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核查结论。

     一、补充说明

    (一)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应收账款增长、经营模式、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和
信用政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且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
持续恶化的风险,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正常的现金流,是否存在偿债
风险及相应应对措施。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及与净利润差异主要系受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增长
及客户回款周期影响,具有合理性

    2021 年-202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48.90 万元、13,484.62
万元和 13,102.55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3,048.30 万元、27,695.71 万元及 34,762.7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净利润                                                34,762.71   27,695.71     23,048.30


                                           9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加:信用减值损失                                                   2,333.89              29.09       2,073.29

资产减值准备                                                         815.19              647.41           616.1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026.16           1,277.95       1,297.29

使用权资产折旧                                                     1,615.93           1,505.67            894.13

无形资产摊销                                                          70.80              15.06             7.9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99.36              251.86           237.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5.59              -4.74            18.5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1.71              10.56            15.2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2.09              -29.68           -83.8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02.14              675.38           352.1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70.20            -930.33      -1,230.4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54.78            -245.21        -378.3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91.68              -47.40           -45.0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58.93              565.00     -1,414.3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2,031.16      -22,565.41       -37,305.6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354.95           4,633.72       6,939.49

其他                                                                -280.04      -                         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02.55          13,484.62      -4,948.9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762.71          27,703.82      23,060.6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由于经营
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及应付项目均持续增长,其中应收项目
增长规模更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主要系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规模持续扩大,但回款期较长,部分项目以合同验收作为结算时点,导致部分经营活动现金尚
未收回。此外,公司人力成本逐年上升,且刚性支付,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按业务条线划分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1、合同资产项目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22,180.51              40,627.11                  54,652.29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                                  10,059.24              13,308.96                  17,190.53

                   合计                           32,239.76              53,936.07                  71,842.82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                           68.80%                 75.32%                    76.07%


                                                 10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                        31.20%                  24.68%                   23.93%

2、应收账款项目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73,801.84                  68,166.90             77,707.38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                                    7,670.72               13,692.81             17,860.59

                   合计                         81,472.56                  81,859.71             95,567.97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应收账款比重                        90.58%                  83.27%                   81.31%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应收账款比重                        9.42%                   16.73%                   18.69%

3、应收项目合计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95,982.35                 108,794.01            132,359.67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                                17,729.96                  27,001.77             35,051.12

                   合计                        113,712.31                 135,795.78            167,410.79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比                                  84.41%                  80.12%                   79.06%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比                                  15.59%                  19.88%                   20.94%



    2021-2023 年末,公司应收项目较上期末增长规模分别为 37,119.33 万元、22,083.47 万
元及 31,615.01 万元,主要来自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项目增长,系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与
净利润差异的主要来源。公司应收项目增长主要系因为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所致,其中
信息技术服务形成的应收项目规模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技术服务回款周期长,合同约定的结
算周期多数按季度/半年度结算,同时该类业务常将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约定为质量保证金,
待项目成果正常使用一定期限后,客户才予以支付,因此形成的应收项目余额相对较大;而在
业务流程外包领域,公司依据经客户确认的实际工作量或人月数量按期确认收入,客户按月与
公司结算,结算周期短、频率固定,形成的应收项目余额相对较小。

    2、公司 2022 及 2023 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持续为正,不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33,413.53      58,240.37        74,163.91          123,530.32        289,348.13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36         5.55                   -            -22.9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247.48       1,883.52            1,245.24         1,689.14          6,065.3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678.38      60,129.44        75,409.15          125,196.55        295,413.51


                                              11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417.73        2,046.46     3,427.89       2,363.79     9,255.87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60,023.35       62,929.25    74,071.28      62,116.76   259,140.64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18.59        3,857.45     4,646.13       5,471.71    17,593.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449.72        3,484.30     3,698.47       4,739.52    14,372.02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509.40       72,317.46    85,843.77      74,691.78   300,36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2,831.02      -12,188.02   -10,434.62      50,504.76    -4,948.90
净额

202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38,397.45       71,468.67    87,737.07     167,776.03   365,379.22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39              -         5.94       33.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57,826.43     -154,377.54     1,912.95       1,842.07     7,203.92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223.89      -82,881.48    89,650.02     169,624.04   372,616.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153.91        2,102.09     4,200.57       2,485.22     9,941.79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75,646.51       74,925.26    91,088.57      75,106.21   316,766.55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3.32        4,517.69     5,503.41       7,027.03    21,141.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58,590.77     -153,310.68     2,514.12       3,487.83    11,282.0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9,484.51      -71,765.64   103,306.67      88,106.29   359,131.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3,260.62      -11,115.84   -13,656.66      81,517.75    13,484.62
净额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49,871.50       95,114.57   105,155.37     174,391.78   424,533.22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3         0.00           4.91       19.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178.95        1,576.85     2,332.96       2,132.40     8,221.1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050.45       96,706.05   107,488.33     176,529.09   432,773.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565.34        2,339.85     2,615.01       4,859.78    11,379.99
的现金


                                              12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87,863.50    90,895.86     105,366.43        84,797.65     368,923.44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230.79     5,711.90       6,418.23         7,957.06      25,317.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375.85     3,771.48       3,729.26         4,173.38      14,049.97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035.48   102,719.09     118,128.93       101,787.87     419,67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4,985.03    -6,013.04     -10,640.60        74,741.22      13,102.55
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均为负数,公司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呈现
季节性特征,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全年经营性现金流金额转正,2021 年经营性现金流金额为
负数主要系因为当年受外部环境影响,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导致相应款项于 2022 年收回,
从而导致 2022 年经营性现金流规模较大。自 2022 年起,公司应收项目增长主要系因为公司营
业收入稳定增长,且客户回款情况未出现重大异常,公司全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13,484.62 万元及 13,102.55 万元,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公司现金流不存在持续恶化的风
险。

       3、公司具备正常的现金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有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季度分布情况如下,普遍存在前三季度
为负数,四季度回款转正的情况,同样呈现季节性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具备正
常的现金流,因受客户结算因素等影响,公司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
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一季度          -27,785.56               -15,139.00           -10,968.74

                           二季度          -31,743.29               -14,085.32           -15,191.84
       高伟达
                           三季度          -29,895.96               -16,863.21           -10,756.35

                            年度             -8,487.00              -10,301.75             9,176.12

                           一季度          -47,484.68               -49,711.30           -43,924.00

                           二季度          -56,616.80               -88,147.61           -46,693.95
       宇信科技
                           三季度          -67,754.35               -87,781.22          -108,617.08

                            年度             11,690.23              17,506.32             44,655.87

                           一季度          -11,403.00               -26,341.62           -17,925.90

       长亮科技            二季度          -30,131.75               -47,841.10           -25,143.07

                           三季度          -37,729.67               -45,418.85           -28,942.76


                                               13
            可比公司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年度                    3,343.72              -8,318.22                10,570.06

                        一季度              -13,172.09                -16,422.54               -15,745.35

                        二季度              -24,110.78                -30,878.96               -20,243.39
    安硕信息
                        三季度              -29,198.32                -32,843.71               -22,358.61

                         年度                   -9,717.37             -15,633.71                 1,654.43

                        一季度              -15,961.85                -16,777.27               -16,035.30

                        二季度              -26,002.61                -20,256.12               -25,413.61
    科蓝软件
                        三季度              -34,963.00                -32,113.88               -31,404.49

                         年度                   -7,481.41              -9,053.26                 1,661.19

                        一季度                  -6,742.77              -5,514.39                  -342.10

                        二季度                  -8,693.26              -4,317.77                -3,545.84
    四方精创
                        三季度                  -7,079.37              -2,795.43                 3,156.04

                         年度                    2,582.61              14,075.19                12,711.15

                        一季度              -54,900.88               -123,998.06               -96,631.07

                        二季度              -55,781.83                -61,942.93               -88,090.52
    软通动力
                        三季度              -13,448.36                -69,376.69               -36,192.83

                         年度                   64,720.68             101,237.35                87,234.43

                        一季度              -27,955.97                -29,008.03               -13,600.64

                        二季度              -35,737.83                -41,624.57                -8,388.18
    天阳科技
                        三季度              -45,814.82                -48,042.90                 5,112.59

                         年度               -23,137.30                -21,744.43                40,629.49

    注:季度数为累计数,非单季度数据

    4、公司具备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能力

    假设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均未选择转股,存续期内也不存在赎回、回售等相关情形。
参考发行公告日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期限为 6 年、评级为 AA-的 51
只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及到期赎回价格的最大值,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需要支付
的利息及到期赎回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市场利率/到期赎回补偿
                                0.30%      0.60%            1.00%       1.50%         2.30%      118.00%
      利率最大值
      利息支出/
                            135.28        270.56          450.94       676.40      1,037.15     53,210.41
    到期赎回金额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利润情况及如上假设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计算如下:

                                                   14
                                                                                         单位:万元
      项目                                     明细                                        金额

可用于本次可转债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28,509.05
的本息偿付的项目 可转债存续期 6 年内预计净利润合计①                                       171,054.29

                 可转债第 1-5 年利息总额②                                                   2,570.33
本次发行可转债本
                 可转债第 6 年到期赎回金额(包含本金及第 6 年利息)③                       53,210.41
    息偿付
                 可转债存续期内本息合计④=②+③                                             55,780.75

    注 1:可转债存续期 6 年内预计净利润合计=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此
处为测算假设,非公司盈利预测;

    注 2:出于谨慎考虑,可转债年利息总额参考发行公告日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期限为 6 年、评级为 AA-的 51 只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的最大值确定;

    注 3:出于谨慎考虑,假定可转债到期均未转股,可转债到期赎回溢价参考发行公告日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期限为 6 年、评级为 AA-的 51 只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最大到期赎回价格确定为 118%。

    按前述利息支出进行测算,公司在可转债存续期 6 年内需要支付本息合计 55,780.75 万元。
参照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进行测算,公司可转债存续期 6 年内预计净利润合计
171,054.29 万元,即使全部债券持有人均选择到期赎回,足以覆盖可转债存续期 6 年本息。
此外,2022 年起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484.62 万元及 13,102.5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为 111,578.40 万元,公司有充足的偿债资
金来源,偿债风险整体较小。且随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及投入使用,公司业务规模将进
一步扩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长,并且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股票期权的特性,在一定
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随着可转债陆续转股,公司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下降。综上所述,
公司具备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的能力。



    (二)结合公司研发人员、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地点分布情况、公司在北京员工构成情
况、对比公司主要员工所在地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等,说明公司
各业务人员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合理性。

    1、公司人员地点分布情况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研发团队人员数量及变化情况
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人员                    1,936                  2,003                 2,020                  1,858

  员工总数                   30,739               30,626                 27,404                   24,800



                                                15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人员占比                   6.30%                      6.54%                       7.37%                     7.49%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研发人员共计 1,936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6.30%。公司研发人员
服务于研发项目,不属于业务人员,不对业务人员人均薪酬水平产生影响。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及服务人员区
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2024 年 1-3 月
       交付区域
                              收入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35,581.57                     50.32                       5,545                  47.86

华东区                          4,054.23                      5.73                         748                   6.46

华南区                         13,711.12                     19.39                       2,276                  19.65

中南区                               656.62                   0.93                         172                   1.48

西南区                          9,817.26                     13.89                       1,623                  14.01

东北区                          3,964.41                      5.61                         759                   6.55

西北区                          2,786.78                      3.94                         462                   3.99

境外                                 132.01                   0.19        -                      -

         总计                  70,703.98                    100.00                      11,585                 100.00

                                                                  2023 年
       交付区域
                              收入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143,442.73                    51.41                      4,471                   47.66

华东区                           52,510.72                    18.82                      2,433                   25.93

华南区                           39,360.38                    14.11                      1,116                   11.90

中南区                           14,564.98                       5.22                      278                    2.96

西南区                           16,484.46                       5.91                      588                    6.27

东北区                            2,738.28                       0.98                      139                    1.48

西北区                            9,581.84                       3.43                      357                    3.81

境外                                   328.70                    0.12     -                      -

         总计                   279,012.08                   100.00                      9,382                  100.00

                                                                  2022 年
       交付区域
                              收入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122,690.63                    52.85                      3,974                   48.56

华东区                           41,930.92                    18.06                      2,119                   25.90


                                                     16
华南区                        34,713.88             14.95                    949                11.60

中南区                        11,857.34              5.11                    293                 3.58

西南区                        13,553.37              5.84                    516                 6.31

东北区                         2,027.57              0.87                    118                 1.44

西北区                         5,249.41              2.26                    214                 2.62

境外                              112.04             0.05   -                       -

         总计                232,135.17            100.00                   8,183              100.00

                                                       2021 年
       交付区域
                           收入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92,692.32             50.77                   3,202               44.98

华东区                        33,456.12             18.32                   1,898               26.66

华南区                        30,644.23             16.78                    915                12.85

中南区                        10,889.39              5.96                    375                 5.27

西南区                        11,150.26              6.11                    419                 5.89

东北区                            254.04             0.14                    136                 1.91

西北区                         3,481.37              1.91                    173                 2.43

境外                               10.64             0.01   -                       -

         总计                182,578.38            100.00                   7,118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分布与相应人员分布占比情况基本一致,客户对
于发行人的需求在于可以保障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及相应的服务质量,发行人根据不同项目
特点安排适合的场地及相应人员进行服务,从而满足客户的需求,人员数量及分布具有合理性。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在北京的员工人数
为 3,078 人、3,840 人、4,242 人及 5,225 人,占比分别为 43.24%、46.93%、45.21%及 45.10%。
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区域分布中,40%以上的员工集中于北京地区,由于公司总部位于北京
地区且各大国有大型银行总部位于北京,公司与北京地区客户合作历史悠久,需要大量的人力
及时响应当地旺盛的业务需求,公司向员工提供与之相适应的薪酬。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业务外包业务收入及业务流程外包服
务人员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2024 年 1-3 月
       服务区域
                       收入(万元)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14,099.36              34.53                   5,725               31.21

中南区                       6,405.76              15.69                   3,014               16.43

华东区                       5,079.16              12.44                   2,061               11.23


                                            17
东北区                  4,557.94             11.16                2,320                12.65

华南区                  4,463.56             10.93                2,113                11.52

西南区                  4,135.32             10.13                2,017                10.99

西北区                  2,060.57              5.05                1,095                 5.97

境外                       34.05              0.08    -                    -

         合计          40,835.71            100.00               18,345               100.00

                                                2023 年
       服务区域
                  收入(万元)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53,854.37            37.09                5,658                30.63

中南区                   21,192.43            14.60                3,200                17.32

华东区                   19,635.79            13.52                2,025                10.96

东北区                   15,020.77            10.35                2,409                13.04

华南区                   15,523.93            10.69                2,148                11.63

西南区                   13,399.02             9.23                2,016                10.91

西北区                    6,422.32             4.42                1,019                 5.52

境外                       140.40              0.10   -                    -

         合计           145,189.03           100.00               18,475               100.00

                                                2022 年
       服务区域
                  收入(万元)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52,501.00            38.83                5,135                30.79

中南区                   21,083.25            15.59                2,871                17.22

华东区                   17,658.39            13.06                1,919                11.51

东北区                   13,636.51            10.09                2,261                13.56

西南区                   13,429.93             9.93                1,907                11.44

华南区                   11,817.65             8.74                1,722                10.33

西北区                    4,917.85             3.64                 860                  5.16

境外                       148.65              0.11   -                    -

         合计           135,193.23           100.00               16,675               100.00

                                                2021 年
       服务区域
                  收入(万元)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44,413.68            36.15                5,288                33.95

中南区                   17,452.58            14.21                2,478                15.91

华东区                   17,377.30            14.15                2,103                13.50

东北区                   12,183.68             9.92                1,909                12.26

西南区                   13,634.64            11.10                1,582                10.16

                                     18
华南区                          12,876.85                10.48                       1,444                           9.27

西北区                           4,767.51                   3.88                      770                            4.94

境外                                 141.59                 0.12     -                        -

         合计                        122,847.84             100.00               15,574                            100.00



       公司业务流程外包业务遍布中国,交付区域包括华北、华东、华南、中南、西南、东北和
西北等 7 个区域,境外业务由境内远程支持。公司为满足各地客户需求,派遣大量员工进行驻
场式服务,可以更加快速地响应客户服务需求。此外,公司业务涉及较多产品线,需要大量的
业务流程外包人员支持,人员数量及分布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主要员工所在地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所在地                2022 年             2021 年

  1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                          21.51                 20.15

  2               大庆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                        11.16                 10.13

  3               深圳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未披露                15.56

  4               山东京北方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                               9.07              8.66

  5               合肥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11.20                 10.47

                                     平均值                                                  13.24                 12.99

       注:上述工资数据来自北京市、黑龙江省、深圳市、山东省、安徽省统计局《统计年鉴》
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1-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12.99 万元/年及 13.24
万元/年。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系信息技
术服务领域对于劳动力专业能力要求较高,且有超过 40%以上的员工集中于北京地区,相应薪
资水平上浮;发行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系业务
流程外包服务业务标准化程度高,对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学历要求相对较低,相应薪资水平下降。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员工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涉及业务板块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软件开发及服务
        高伟达                                              22.93                    16.22                         17.64
                         移动广告营销



                                                  19
    公司名称                 涉及业务板块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软件开发及服务
    宇信科技                                                   21.97                   19.78                 16.10
                          创新运营业务

                             软件开发业务
    长亮科技                                                   19.28                   20.06                 14.40
                             维护服务业务

                          信贷管理类系统
                          风险管理类系统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系
    安硕信息                                                   23.46                   19.21                 16.05
                                统
                      数据仓库和商业智能类系
                            统及服务

    科蓝软件              软件和信息产业                       20.53                   18.29                 18.11

    四方精创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                      27.16                   30.46                 26.81

                           通用技术服务
                           数字技术服务
    软通动力                                                   18.62                   19.68                 15.72
                         咨询与解决方案
                       数字化运营服务及其他

    天阳科技                  软件行业                         17.79                   16.99                 14.18

                    平均值                                     21.47                   20.09                 17.38

     发行人                  信息技术服务                      21.26                   19.65                 17.30

    注 1:同行业可比数据取自公开披露信息,人均薪酬=营业成本相应业务的人工成本÷(技
术人员总数+生产人员总数-研发人员人数),其中科蓝软件研发人员单独列示不予以扣减;

    注 2:发行人员工人数为技术人员剔除研发人员人数。


    2021-2023 年,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17.30 万元、19.65 万元及
21.26 万元,可比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17.38 万元、20.09 万元及 21.47 万元,
其中注册地在北京的可比公司包括高伟达、宇信科技、科蓝软件及软通动力等在内平均薪酬分
别为 16.89 万元、18.49 万元及 21.01 万元,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均呈现逐年
增长趋势,发行人员工平均薪酬与可比公司处于相近水平。各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和公司业
务内容、服务区域以及人员构成等诸多因素有关,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平均薪酬位于
可比公司薪酬的范围区间内。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中 40%以上位于北京地区等一线城市,工资水
平由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水平等原因较二三线城市较高,因此总体拉高了发行人信
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均薪酬水平。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业务员工人均薪酬与可比公司泰盈科技的业务流程
外包服务人员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                         泰盈科技(2022 年 1-6 月)                   发行人(2022 年)

营业成本-人工成本                                                      64,652.56                    110,844.60


                                                     20
              项目                    泰盈科技(2022 年 1-6 月)               发行人(2022 年)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                                             21,047                         16,675

人均薪酬(年化)                                                     6.14                          6.65


    2022 年,发行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人均薪酬为 6.65 万元,2022 年 1-6 月,泰盈科技
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人均薪酬为 6.14 万元,与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流程外包业务人员平均
薪酬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人员人均薪酬与当地水平、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
处于合理范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结合发行人结算周期增长、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
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应收
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包括相关函证金额及比
例、未回函比例、执行的替代程序及有效性,如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访
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核查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替代措施是否充分。

    1、合同资产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32,239.76 万元、53,936.07 万元、71,842.82 万元及 85,550.2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14.11%、20.85%、27.39%及 32.0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56%、14.68%、16.94%及
19.17%(年化),呈逐年上升趋势。合同资产余额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重增加,主要系如
下原因所致:

    (1)结算周期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比增加

    合同资产账面原值按业务条线划分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合同资产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                 10,059.24             13,308.96             17,190.53             22,322.14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22,180.51             40,627.11             54,652.29             63,228.08

           合计                  32,239.76             53,936.07             71,842.82             85,550.22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合同
                                     31.20%                24.68%                23.93%                26.09%
资产比重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合同
                                     68.80%                75.32%                76.07%                73.91%
资产比重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平均结
                                         29                    35                    43                    49
算天数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平均结
                                         44                    63                    71                    80
算天数



                                                21
    注:2021-2023 年,业务流程外包业务结算天数=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对应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营业收入/360),2024 年 1-3 月,业务流程外包业务结算天数=业务流
程外包业务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业务流程外包业务营业收入/90);2021-2023 年,信息技术
服务业务结算天数=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对应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
/360),2024 年 1-3 月,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结算天数=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对应合同资产期末余
额/(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90)。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 182,578.38 万元、232,135.17
万元、279,012.08 万元及 70,703.98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59.78%、63.20%、65.77%
及 63.3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整体维持较高水平。结算政策上,公司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平均
结算天数分别为 29 天、35 天、43 天及 49 天,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平均结算天数分别为 44 天、
63 天、71 天及 80 天。信息技术服务板块主要是按季度/半年度结算,业务流程外包板块主要
按月结算,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各期形成的合同资产规模有所上升。此外,
公司客户结算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2024 年 3 月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及平
均结算天数较 2023 年末相比显著增长主要系受回款周期因素影响。

    (2)客户内部结算审核流程趋严

    公司合同资产合计金额前十大客户最近三年的实际结算周期具体如下表所示:

                                                  实际结算天数(天)
      客户简称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邮储银行                          38                             48               49

      建设银行                          11                             21               26

      工商银行                          29                             35               42

      光大银行                          85                             63               56

      民生银行                          74                             79               62

      农业银行                          35                             53               57

      中国银行                          33                             38               41

      交通银行                          14                             32               16
      浦发银行                         100                         104                  63

      恒丰银行                         112                             74               49

       平均值                          34                              43               43

    注:上述表格所列客户为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合同资产合计金额前十大客
户。实际结算天数为客户所有合同项下各期按照收入加权平均后的结算天数,结算时间截至
2024 年 3 月末。


    合同资产合计金额前十大客户最近三年平均实际结算天数分别为 34 天、43 天及 43 天,相
应结算天数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客户主要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商业

                                             22
             银行内部结算审核流程较长,受客户内部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趋严等因素综合影响,客户内部审
             批流程有所延长,对结算审核更加严格,如某客户与发行人的结算流程在原有的线上审批流程
             基础上,增加了纸质签字流程。此外,部分客户于 2020 年后新增市场资本运作需求,对于支
             出结算的管理更加严格。随着收入规模增长,公司对应工作量未及时收到确认结算单据,导致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增加。

                 2、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1,472.56 万元、81,859.71 万
             元、95,567.97 万元及 137,892.12 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
             构对服务外包业务需求不断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加,应收账款随之增长;公司应收账款
             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65%、31.64%、36.43%及 51.6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68%、22.29%、22.53%及 30.91%(年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维持相对稳定
             水平。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如下:

                 (1)信息技术服务规模快速增长导致应收账款不断增加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受益于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自身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公
             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 182,578.38 万元、
             232,135.17 万元、279,012.08 万元及 70,703.98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59.78%、63.20%、
             65.77%及 63.3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整体维持较高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           70,703.98     63.39%      279,012.08        65.77%   232,135.17 63.20%       182,578.38   59.78%

      业务流程外包收入           40,835.71     36.61%      145,189.03        34.23%   135,193.23 36.80%       122,847.84   40.22%


                 应收账款余额按照业务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3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息技术服务产生
                      114,122.17             82.76%       77,707.38      81.31%       68,166.90    83.27%     73,801.84    90.58%
的应收账款

业务流程外包产生
                         23,769.95           17.24%       17,860.59      18.69%       13,692.81    16.73%       7,670.72      9.42%
的应收账款

      合计            137,892.12            100.00%       95,567.97     100.00%       81,859.71   100.00%     81,472.56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占应收账款的比例维持在较
             高水平,公司部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目实施节点收费,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回款时


                                                                        23
        间相对较长,且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产生的收入不断增长,因此应收账款规模扩大。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3 月末,信息技术服务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0.58%、83.27%、81.31%及 82.76%,
        是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022 年末,信息技术服务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主
        要系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手方之一的建设银行部分存量项目应收账款于 2022 年进行大额回收。
        2024 年 3 月末,信息技术服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系因为受结算周期季节性影响一季度客
        户结算回款金额较小所致。

            (2)客户实际付款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

            公司客户主要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该等客户业务需求量大,资
        金实力雄厚,偿付信誉良好,公司回款有保障。但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其在资金管理,
        包括从支付申请、审批、流转、复核和最终付款方面的环节较多,程序较为复杂,且银行在合
        作中一般处于强势地位,虽然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但各客户实际付款时间往往比合同约定的
        结算周期推后数天甚至数月,部分客户由于自身资金预算考虑,实际付款期更长,导致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进一步增加。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和收款周期如下:

序   客户     主要业务                                            信用政策/合同约          收款周期(天,注)
                                      主要结算模式
号   名称          类型                                              定结算周期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平均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
            信息技术服务                                                                108        96        92      99
     邮储                  作量,按季度结算。                     度服务费
1
     银行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
                                                                  按月支付上月费用       45        39        29      38
            服务           月结算。
                           人月型:按季度结算;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后支付 40%;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
            信息技术服务                                                                480       434       312     409
     建设                  验收合格后支付 50%,系统正常运行满     度服务费
2
     银行                  1 年后支付 10%。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74        64        47      62
            服务           月结算。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
            信息技术服务                                                                162       143       162     156
     中国                  作量,按季度结算。                     度服务费
3
     银行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64        63        75      67
            服务           月结算。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
                           作量,按季度结算。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
            信息技术服务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后支付 60%;                          83        68        92      81
     交通                                                         度服务费
4                          验收合格后支付 30%;系统正常运行满
     银行
                           1 年后支付 10%。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71        52        44      56
            服务           月结算。
     农业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
5           信息技术服务                                                                 48        46        44      46
     银行                  作量,按季度结算。                     度服务费


                                                      24
序   客户       主要业务                                              信用政策/合同约            收款周期(天,注)
                                          主要结算模式
号   名称            类型                                               定结算周期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平均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69       79         78     75
             服务             月结算。
     光大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工作量,按
6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222         113         98    144
     银行    服务             月结算。
     中信                     人月型:按季结算;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
7             信息技术服务                                                                      98       73         69     80
     银行                     项目型:项目验收后一次性结算         度服务费
              注:收款周期=360 天*(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实现的收入;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

              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末合同资产余额+上年末合同资产余额)/2;

              平均收款周期=报告期各期收款周期的平均值。

              从上表可以看出,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的回款周期与约定的付款周
        期较为一致或处于约定的付款周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的平均回款周期长于约
        定的信用政策,且报告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合计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 63.96%、
        57.44%、58.94%,占比集中度较高。其中建设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回款时间大幅高于约定的
        付款周期,主要是因为建设银行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多,需要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财务
        部等多个部门审批,且建设银行在报告期内提升自身现金流水平,延长了付款周期。2022 年以
        来,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周期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回款考核目标,根据不同客户的公司性质、
        财务情况、市场地位、历史交易情况及付款记录等,对其履约能力进行评估,采取分类管理,
        与客户积极沟通回款事宜;在开拓新客户前会对客户资信进行全方位评估,审慎进入新业务领
        域;对于部分公司现有客户新项目,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审慎介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未发生重大变化,结算方式和收款周期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一贯性原则,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
        用政策以扩大业务规模的情形。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及可比公司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伟达          39,674.84         28.25%    36,065.35         25.04%       41,583.77          18.25%

            宇信科技         125,312.47        24.08%    135,811.37        31.70%       121,362.38         32.57%

            长亮科技         100,694.19        52.50%    89,817.82         47.59%       61,868.88          39.36%

            安硕信息          9,887.41         11.13%    11,824.37         15.18%       10,073.44          13.34%

            科蓝软件         87,120.02         74.50%    91,836.31         78.08%       88,144.59          67.88%



                                                         25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四方精创          15,865.25        21.72%    20,006.72        30.13%        23,984.23         37.39%

  软通动力         507,014.64        28.84%   495,020.86        25.91%       464,628.49         27.95%

  天阳科技         144,992.40        74.90%   168,909.43        85.50%       138,300.70         77.87%

   平均值          128,820.15        39.49%   131,161.53        42.39%      118,743.31          39.32%

   发行人          158,349.72        37.33%   129,819.39        35.34%      108,422.73          35.5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平均值分别为 39.32%、42.39%及 39.49%,发行人为 35.50%、35.34%及 37.33%。报告期
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比较可比公司较低,且发行人 2021-2023 年末应收项目占比
较为稳定,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异常差异情况。

    4、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

    (1)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执行的具体核查程序

    1)通过审阅报告各期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相关的重大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
移时点的合同条款,了解和评估京北方收入确认政策具有合理性;

    2)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我们对 2021-2023 年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81,472.56      81,859.71        95,567.97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32,239.76      53,936.07        71,842.82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                               113,712.32     135,795.78       167,410.79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发函金额                                79,676.39      95,337.11       141,409.54

发函比例                                                        70.07%         70.21%           84.47%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回函金额                              69,026.08      78,400.29       108,280.67

回函比例                                                        86.63%         82.23%           76.57%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未回函金额                              10,650.31      16,936.82        33,128.87

未回函比例                                                      13.37%         17.77%           23.43%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执行替代程序金额                          10,650.31      16,936.82        33,128.87

执行替代程序后可确认金额                                      79,676.39      95,337.11       141,409.54



                                              26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涉及的项目个数合计                       1,698            1,965           2,407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发函项目个数                                     281            254           1,144

发函项目个数占比                                                  16.55%           12.93%          47.53%

回函项目个数占比                                                  83.63%           77.17%          93.09%

未回函项目个数                                                           46              58              79

未回函项目个数占比                                                16.37%           22.83%           6.91%


    我们按项目维度向发行人的主要销售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对于合同约定按人月或业务量收
费的业务流程外包业务,按项目函证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合同约定按人月或人天工
作量收费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目函证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按服务期提供 IT
基础设施服务业务,按项目函证其合同金额、合同约定服务期限、累计服务时间及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余额;对于合同约定了总金额,同时约定人月或人天工作量、单价的信息技术服务业
务,按项目函证其合同金额、客户累计确认工作进度、已回款金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
对于合同仅约定总金额,需由公司向客户提供满足条件的定制化软件产品,按项目函证其合同
金额、验收日期、已回款金额。

    我们针对发行人 2021-2023 年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超过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水平的项目全部进行函证,剩余将各期末余额从大到小排列,按结合重要性原则选取样本执行
函证程序,函证覆盖各期主要项目和主要客户。2021 年至 2023 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
账面余额发函比例为 70.07%、70.21%、84.47%,发函项目个数占比分别为 16.55%、12.93%、
47.53%。客户回函比例分别为 86.63%、82.23%、76.57%,客户回函的项目个数占比分别为 83.63%、
77.17%、93.09%,部分函证客户未能回函,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对公章管理严格,盖章流程繁
琐。

    我们对 2021-2023 年公司各期销售收入前十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函证
情况如下: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发函比例          回函比例    发函比例      回函比例         发函比例        回函比例

邮储银行              81.30%          86.25%      80.52%          91.54%           71.22%        100.00%

建设银行              94.49%          90.49%      50.94%          81.63%           63.33%          95.51%

工商银行              88.01%          74.33%      92.34%          97.78%           90.97%          85.50%

中国银行              86.13%          95.58%      82.32%         100.00%           84.01%          98.67%

农业银行              76.92%          79.48%      88.28%          63.46%           73.95%          82.53%

交通银行              76.72%          11.20%      61.10%          38.45%           51.20%           0.00%

中信银行              88.88%         100.00%      80.56%         100.00%           86.79%          63.10%

光大银行              93.74%          58.48%      89.24%          96.81%           82.46%          61.21%


                                                 27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发函比例       回函比例           发函比例        回函比例       发函比例       回函比例

民生银行                94.53%          96.80%              93.83%          94.35%        89.15%        100.00%

杭州银行               100.00%         100.00%              95.06%         100.00%        91.21%        100.00%

中国联通                99.88%         100.00%              97.42%         100.00%        98.45%        100.00%



     我们针对未回函项目均已执行替代程序。对于未回函项目,会计师检查该项目期后回款情
况,检查该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对应的销售合同、工作量确认文件、
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确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经函证核查,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3)结合收入确认核查程序,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进行核查

     我们检查相关的合同和客户履约进度、工作量确认文件、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档,核查金
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收入金额                          305,426.22                         367,328.40                   424,201.11

   核查金额                           85,701.43                         113,604.25                   186,385.37

   核查比例                              28.06%                             30.93%                        43.94%


     经核查,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具有真实性,申报会计师获取的外部单据依据具有有效
性。

     4)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行对比;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未回款

2024 年 3 月 31 日                       137,892.12                   28,956.94          21.00%      108,935.18

2023 年 12 月 31 日                            95,567.97              41,546.85          43.47%       54,021.12

2022 年 12 月 31 日                            81,859.71              69,281.86          84.63%       12,577.85

2021 年 12 月 31 日                            81,472.56              76,739.91          94.19%        4,732.66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回款比例分别为 94.19%、84.63%、43.47%
及 21.00%,未回款项分别为 4,732.66 万元、12,577.85 万元、54,021.12 万元及 108,935.18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在一年以内,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
别为 80.39%、82.74%、81.60%及 86.68%,2021-2022 年,公司回款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某重


                                                           28
          要客户由于内部付款流程变更导致付款周期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披露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长亮科技(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距最近一年末间
                                                                          未披露                 42.16%                  89.32%
     隔 7 个月)

     科蓝软件(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距最近一年末间
                                                                          未披露                 未披露                   8.18%
     隔 3 个月)

     天阳科技(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距最近一年末间
                                                                          未披露                 未披露                  44.75%
     隔 9 个月)

     京北方(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距最近一年末间隔
                                                                          43.47%                 84.63%                  94.19%
     4 个月)

                注:上述信息来自各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发行人其余可比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



                从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来看,由于各回款截止日期不同,各可比公司期后回款比例存在
          差异。总体而言,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回款情况中回款情况较好,公司客户
          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该类客户信誉度高、资金雄厚、支付能力强,且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保
          持良好业务合作关系,回款风险较低。

                (2)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执行的具体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公司的信用政策;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和收款周期如下:

                     主要业务                                      信用政策/合同约定结                    收款周期(天,注)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结算模式
                          类型                                              算周期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平均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
                   信息技术服务                                                                     108          96       92         99
                                    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 务费
 1     邮储银行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支付上月费用                  45          39       29         38
                   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人月型:按季度结算;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后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
                   信息技术服务     支付 40%;验收合格后支付                                        480         434      312        409
                                                                   务费
 2     建设银行                     50%,系统正常运行满 1 年后

                                    支付 10%。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74          64       47         62
                   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29
                    主要业务                                  信用政策/合同约定结              收款周期(天,注)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结算模式
                         类型                                        算周期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平均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
                  信息技术服务                                                          162          143      162     156
                                 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 务费
 3     中国银行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64          63       75      67
                  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

                                 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后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
                  信息技术服务                                                            83          68       92      81
                                 支付 60%;验收合格后支付     务费
 4     交通银行
                                 30%;系统正常运行满 1 年后

                                 支付 10%。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71          52       44      56
                  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
                  信息技术服务                                                            48          46       44      46
                                 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算。 务费
 5     农业银行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69          79       78      75
                  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业务流程外包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6     光大银行                                               按月结算上月费用          222          113       98     144
                  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人月型:按季结算;
                                                              按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
 7     中信银行   信息技术服务   项目型:项目验收后一次性结                               98          73       69      80
                                                              务费
                                 算

              注:收款周期=360 天*(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实现的收入;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

              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末合同资产余额+上年末合同资产余额)/2;

              平均收款周期=报告期各期收款周期的平均值。



              从上表可以看出,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的回款周期与约定的付款周
         期较为一致或处于约定的付款周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的平均回款周期长于约
         定的信用政策,且报告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合计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 63.96%、
         57.44%、58.94%,占比集中度较高。其中建设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回款时间大幅高于约定的
         付款周期,主要是因为建设银行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多,需要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财务
         部等多个部门审批,且建设银行在报告期内提升自身现金流水平,延长了付款周期。2022 年以
         来,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周期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回款考核目标,根据不同客户的公司性质、
         财务情况、市场地位、历史交易情况及付款记录等,对其履约能力进行评估,采取分类管理,

                                                         30
与客户积极沟通回款事宜;在开拓新客户前会对客户资信进行全方位评估,审慎进入新业务领
域;对于部分公司现有客户新项目,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审慎介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未发生重大变化,结算方式和收款周期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一贯性原则,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
用政策以扩大业务规模的情形。

     2)了解计提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时所判断和考虑的因素,评估计算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所采用的计提方法的合理性;对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评价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测试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

     发行人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
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
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
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
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发行人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
时,以及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和未单独测
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发行人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
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别,各组别坏账计提方法具体如下: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组合 1:银行类客户组合                       基于账龄迁徙模型测算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2:非银行金融类客户组合                 基于账龄迁徙模型测算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3:非金融类客户组合                     基于账龄迁徙模型测算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基于账龄迁徙模型测算历史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如下:

                                                                  计提比例

       款项账龄                 银行类客户组合              非银行金融类客户组合          非金融类客户组合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1 年以内(含 1 年)                3%             3%              5%              5%          5%             5%

1 至 2 年(含 2 年)                10%            10%             10%             10%         20%         20%

2 至 3 年(含 3 年)                30%            30%             30%             30%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合同资产经客户确认结算后将自动转为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我们对报告期内的坏账


                                                       31
计提进行分析测算,未见重大异常情况。

    (四)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3)相关风险。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4,948.90 万元、13,484.62 万元、13,102.55 万元及-49,273.19 万元。2022 年公司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18,433.52 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项目
回款增速大于各类支出增速所致。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经营性应收
及应付项目持续增长,其中应收项目增长规模更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
于净利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未来出现较大波动,或者因经营性应收项目
持续增长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幅低于净利润,都将对发行人未来偿还债务
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合同资产快速增长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32,239.76 万元、53,936.07 万元、71,842.82 万元及 85,550.2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14.11%、20.85%、27.39%及 32.0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56%、14.68%、16.94%
及 19.17%(年化)。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 3.33%、3.40%、3.78%及 3.63%,
计提比例总体保持稳定,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的计提比例较同行业保持在较低水平。

    公司合同资产持续增长且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持续提升,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比例总
体保持稳定水平。公司合同资产的形成与结算与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公司自身的业
务结构等紧密相关。报告期内因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趋严,导致公司合同资产项目结算天数延长,
若以后客户内部审批周期进一步延长或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结算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结
算周期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比持续提升,均将会影响公司合同资产的正常结算、回收,
从而可能产生公司合同资产规模持续上升或减值计提比例上升等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规模增加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7,255.43 万元、77,718.69 万元、89,219.91 万元及 129,731.76 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
31.95%、28.77%、29.03%及 41.59%。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呈持续上升趋势,应收账款占总资
产的比例相对较高。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57 次/年、
4.74 次/年、5.08 次/年及 4.08 次/年(年化),较为稳定。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销售规模
的逐渐增加,未来如果回款周期相对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公司应收账
款规模可能会持续上升,存在现金流紧张的风险。

    (4)应收账款回收及坏账风险

    截至 2021-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5.18%、
5.06%、6.64%及 5.92%。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所增长,主要是部分主
要客户未回款导致 2 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占比增加,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所致。报


                                         32
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比例低于可比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
回款比例分别为 94.19%、84.63%、43.47%及 21.00%。应收账款回款与客户的经营状况紧密相
关,尽管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状况正常,但受到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及提升自身现金流水
平等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实际回款时间超过信用期。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其在资金管
理,包括从支付申请、审批、流转、复核和最终付款方面的环节较多,程序较为复杂,且银行
在合作中一般处于强势地位,虽然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但各客户实际付款时间往往比合同约
定的结算周期推后数天甚至数月,部分客户由于自身资金预算考虑,实际付款期更长。若以后
客户实际付款期继续延长、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
导致坏账计提比例增加,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大额坏账,公司资金压力增
加,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分析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情况、经
营性应收项目余额按业务条线划分情况、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原因;查阅同行业可
比公司的定期报告,了解可比公司分季度现金流情况;

    2、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员工统计情况,核查发行人人员区域分布情况、人均薪酬变动
的主要原因;查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注册所在地《统计年鉴》,了解当地劳动力平均薪资水平;
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人均薪酬,比较发行人与可比公司人均薪酬水平;

    3、获取发行人合同资产明细表,了解合同资产的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
结算天数等,分析合同资产余额及占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表,分析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关系,了解
应收账款持续上升的原因;了解公司的信用政策,查阅主要客户合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信用
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主要
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并与发行人相关报表项目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6、关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参见本
回复“问题 2”之“(3)结合发行人结算周期增长、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同行业可比
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并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包括相关
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比例、执行的替代程序及有效性,如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
并取得客户访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核查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替代措施是否充分”的相关内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由于经营性应收、
应付项目变动所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主要系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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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但回款期较长,部分项目以合同验收作为结算时点,导致部分经营活动现
金尚未收回。此外,公司人力成本逐年上升,且刚性支付,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报告期
内,公司持续盈利,且 2022-2023 年,公司全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13,484.62 万元及
13,102.55 万元,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公司具备正常的现金流,有充足的偿债资金来源,
整体偿债风险较小;

    2、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人员分布与区域收入分布情况基本一致,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
员中北京区域占比较高,由于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地区且各大国有大型银行总部位于北京,公司
与北京地区客户合作历史悠久,需要大量的人力及时响应当地旺盛的业务需求,结合员工所在
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水平,公司向员工提供与之相适应的薪酬。公司业务人员人均薪
酬与当地水平、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3、随着结算周期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及受主要客户结算周期延长影
响,合同资产余额及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重增加,具有合理性。合同资产经客户验收结算
后将自动转为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呈逐年增长态势。公司部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
目实施节点收费,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回款时间相对较长,且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产生的
收入不断增长,因此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扩大。此外,公司客户结算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2024
年 3 月末公司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 2023 年末相比显著增长主要系受回
款周期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可比公司低,且公
司 2021-2023 年末应收项目占比较为稳定,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异常差异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确认真实有效,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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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之签
署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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