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3-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会议由过半数独立
董事共同推举郑德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
董事 3 人。经审议及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集中
竞价为交易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余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
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 2023 年度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已经达到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对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
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
相关规则,同意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
要、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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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满
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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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签署页)
出席独立董事签署:
卫建国:______________ 郑德珵:______________
黄继武:______________
202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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