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天精装 股票代码:00298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 2 号楼 318-5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 2:张安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天精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和说明。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实施。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 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 份登记过户等手续,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2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中天精装/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中天安 指 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指 张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安 云虎科技 指 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云虎科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中天安及张安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的中天精装合计9,085,594股股份,占中天精装总股本的 5.00% 《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安与云虎(海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8990334P 法定代表人 张安 注册资本 37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张安的持股比例为100%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30日 营业期限 2012年11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2号楼318-52室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张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1061969******** 通讯地址/长期居住地 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联席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法定代表人为张安,其基本信息详见 本节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安持有中天安100%股权,张安与中天安构成一致行动人 4 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同时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将进一步降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巩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本次交易不以终止中天精装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天 精装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0月10日,中天安及张安与云虎科技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云虎 科技受让中天安及张安持有的公司合计9,085,5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合计 股份转让价款金额为169,628,039.98元(含税)。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拥有表决权 拥有表决权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股) 中天安 39,344,973 21.65% 26,626,113 14.65% 31,940,379 17.58% 19,221,519 10.58% 张安 6,724,000 3.70% 6,724,000 3.70% 5,043,000 2.78% 5,043,000 2.78% 合计 46,068,973 25.35% 33,350,113 18.35% 36,983,379 20.35% 24,264,519 13.35% 注:因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变为 181,711,861 股。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时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根据每次减持时所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为基数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定价及股份转让数量的合规性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中天安、张安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安 为公司董事、高管,中天安系张安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的转让价格为 18.67 元/股,交易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 日的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的 90%。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股份共计 9,085,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不超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安直接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股份转让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张安、中天安在公司首发上 市时就股份减持事宜出具的“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直接及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承诺。 7 四、关于前期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首发上市时就股份限售和减持等事宜作出的公开承诺在本 次权益变动后仍处于有效期内并将继续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 函》《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或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及《关于认可对上市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改组安排的承诺函》之效力不受本次权益变动事项 的影响。 五、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云虎科技于2024年10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 1: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 2:张安 受让方: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协议的签约方在下文分别称为“一方”,转让方 1 与转让方 2 合称为“转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合称为“各方”。 (二)交易方案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为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上市公司 9,085,594股股份,具体如下: 交易 交易目标公司 交易目标公司 交易单价(元/ 转股价款总额 转让方 受让方 时间 股本比例(%)股份数(股) 股,含税) (元,含税) 中天安 4.07 7,404,594 138,243,769.98 2024年 云虎科技 18.67 张安 0.93 1,681,000 31,384,270.00 - 合计 5.00 9,085,594 - 169,628,039.98 注:因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变为 181,711,861 股。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时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根据每次减持时所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为基数计算。 在本协议完成签订后至交割日前,若目标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8 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交易单 价进行累积调整。 (三)价款支付 (1)第一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将 40,749,091.36元(大写:肆仟零柒拾肆万玖仟零玖拾壹元叁角陆分)电汇至转让方1 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将9,250,908.64元(大写:玖佰贰拾伍万零玖佰零捌元陆角肆 分)电汇至转让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2)第二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且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无异议通知后七(7)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减去第一期 已支付金额后剩余款项(金额为28,372,793.63元,大写:贰仟捌佰叁拾柒万贰仟柒佰 玖拾叁元陆角叁分)一次性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1书面指定的银行 账户; 将本次 交易 转让价 款的50%减 去第 一期已 支付 金额后 剩余 款项( 金额为 6,441,226.36元,大写:陆佰肆拾肆万壹仟贰佰贰拾陆元叁角陆分)一次性以即时可 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3)第三期支付:受让方应当在标的股份完成登记过户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 内,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金额为69,121,884.99元,大写:陆仟玖佰壹拾贰万 壹仟捌佰捌拾肆元玖角玖分)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1书面指定的银 行账户;将本次交易转让价款的50%(金额为15,692,135.00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 玖万贰仟壹佰叁拾伍元)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转让方2书面指定的银行账 户。 (四)本次交易的交割 1、各方应在先决条件全部实现,以及转让方1收到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的第一 期及第二期资金(金额为69,121,884.99元)、转让方2收到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的 第一期及第二期资金(金额为15,692,135.00元)之日起五(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递交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申请。 2、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时视为完成交割,标的股份 完成该等登记的当日为股份交割日(“交割日”)。 9 3、为履行标的股份的相关交割手续,各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 措施;如由于目标公司原因导致无法在前述期限内完成标的股份交割(如披露定期报 告、重大交易、停牌等原因),则各方同意按照窗口期顺延交易期限。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2 张安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信息披露义务人1 中天安系张 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安直接 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25%,股份转让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张安先生、中 天安出具的相关承诺。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安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张 安 日期: 年 月 日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与张安与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及其附件等。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为:深圳市福田 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安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张 安 日期: 年 月 日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深业泰然大厦 C 座 8 楼 股票简称 中天精装 股票代码 002989.SZ 信息披露义务 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 信 息 披 露 义 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 人名称 公司、张安 务人注册地 园 2 号楼 318-52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可多选) 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068,973 股,占公司总 权益的股份数 股本比例的 25.35%,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 33,350,1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量及占上市公 比例的 18.35%。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983,379 股,占公司总 义务人拥有权 股本比例的 20.35%,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 24,264,519 股,占公司总股 益的股份数量 本比例 13.35%。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中天安、张安与云虎科技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拥有权益的股 由云虎科技受让中天安及张安合计持有的公司 9,085,5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份变动的时间 的 5.00%,合计股份转让价款的金额为 169,628,039.98 元。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6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17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安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张 安 日期: 年 月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