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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8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5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09 号十二楼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刘艺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7,010,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17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8,343,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03%。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128,85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694%。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18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9 人, 代表 有表 决权 的公 司股 份 数 合 计 为
8,159,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76%。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159,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76%。
   2、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00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00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00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00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00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00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供
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05,140,000 股)、广东粤
合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公司 实 际控 制 人控 制 的企 业 , 所持 表 决权 股份数量
14,000,000 股)、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4,200,000 股)、罗旋彬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担任公
司 参 股 公 司广 西 川 化 天 禾钾 肥 有限 责 任公 司 的董 事 , 所持 表 决权 股份数量
2,105,000 股)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62,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00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00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40,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谢凤仪、余汶桂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