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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2024-06-26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已征得郭剑花女士同意,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郭剑花女士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对应
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中要求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提名郭剑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成立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杨彪:
                                               年    月    日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刘艺:
                                               年    月    日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刘良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