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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仔食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4-03-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劲仔食品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江娜              联系电话:0531-82596870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振                联系电话:0531-825968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数
2、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是
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上市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上市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
(1)列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决议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
(2)列席上市公司董事会次数
                                       决议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
(3)列席上市公司监事会次数
                                       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是
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
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1 日
                                        围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等法规修订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信息
                                        披露、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募集资
                                        金使用,以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持股
                                        变动等,并交流了近期上市公司违规
                                            处罚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上市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
承诺事由             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首次公开   2、股价稳定预案具体措施                       是      不适用
发行所做
  承诺     3、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部分临时建筑物损失补偿承诺            是   不适用

           9、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2021 年限 10、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制性股票
          11、关于股票激励计划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激励所做
承诺      12、关于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2022 年度 14、关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非公开发
          1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行股票所
做承诺    16、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7、关于股份质押导致平仓风险的防范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023 年限 18、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制性股票
          19、关于股票激励计划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激励所做
承诺      20、关于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
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司股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江娜                       孙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