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4-03-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劲仔食品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江娜 联系电话:0531-82596870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振 联系电话:0531-825968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数
2、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是
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上市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上市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
(1)列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决议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
(2)列席上市公司董事会次数
决议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
(3)列席上市公司监事会次数
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是
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
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1 日
围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等法规修订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信息
披露、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募集资
金使用,以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持股
变动等,并交流了近期上市公司违规
处罚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上市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
承诺事由 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首次公开 2、股价稳定预案具体措施 是 不适用
发行所做
承诺 3、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部分临时建筑物损失补偿承诺 是 不适用
9、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2021 年限 10、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制性股票
11、关于股票激励计划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激励所做
承诺 12、关于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2022 年度 14、关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非公开发
1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行股票所
做承诺 16、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7、关于股份质押导致平仓风险的防范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023 年限 18、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制性股票
19、关于股票激励计划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激励所做
承诺 20、关于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
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司股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江娜 孙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