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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竞业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业达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2024-04-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竞业
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就竞业达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已
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前正处于
发行准备阶段,根据公司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
行,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均同步延期。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
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
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情形;上述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培兵                                岳吉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