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 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我们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对公司《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基于审慎的判断,发表如下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少明、王周林、褚国弟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