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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铁设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12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占公司                               占公司
                      股东                                    股东
                                   股份数         股份总                  股份数       股份总
                      人数                                    人数
                                                  数比例                               数比例

总体出席情况           10        333,554,458      83.3865%      9      22,551,350     5.6377%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      4        315,932,461      78.9811%      3         4,929,353   1.2323%


      网络投票情况      6          17,621,997     4.4054%       6      17,621,997     4.4054%

       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0,010,000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33,532,658       99.9935%     3,900       0.0012%    17,900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2,529,550       99.9033%     3,900       0.0173%    17,900       0.0794%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徐子林律师、蔡慧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