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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铁设计: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4-05-22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说明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二)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期间,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
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反馈意见。
       截止公示期结束,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针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资格等相关信息存在异议的反馈。

       (三)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等文件,其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结合公示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符合条件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法规
文件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