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0-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大洋
生物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28.8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2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269.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划
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 1.5 万吨
1 208,809,500.00 178,681,189.63
碳酸氢钾项目
注1
2 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 198,437,000.00 169,802,621.2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00.00 34,213,104.21
1
合计 447,246,500.00 382,696,915.04
注1: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
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终止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
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7,598.22万元(含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费后的净额55.59万元、现金管理收益562.36万元)用于投资新建“三
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实施进度延后,使部分
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
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之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循环使用,不得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
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
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
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
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七、履行审议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
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4,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
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洋生物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4,000.00 万元(含本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大洋生物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
司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综上,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14,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德利 方鸿斌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