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1-0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发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顺控发展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5.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3,32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313,818,248.13 元。前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到账,并由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899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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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亦不存在重大差
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 2023 年
建设 项目投资 项目原计划达
序 募集资金承 11 月 30 日累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
号 单位 总额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募集
状态日期
资金金额
1 顺德右滩水厂二期扩 顺控发
29,304.67 17,252.23 3,346.25 2025.12.31
建工程 展
2 右滩水厂 DN1600 给水 顺控发
4,894.04 2,500.00 1,854.55 已完工
管道工程 展
3 乐从至北滘 DN800 给 水业控
7,478.54 7,338.49 11.72 2024.9.30
水管道连通工程 股
4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
水业控
环镇西路)DN1200 给 3,473.03 3,403.80 216.73 2023.12.31
股
水管道工程
5 顺控发展信息化建设 顺控发
4,500.00 887.30 624.73 2024.12.31
项目 展
合计 49,650.28 31,381.82 6,053.98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已使
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1,501,751.87 元(含税)、右滩水厂 DN1600 给水管
道工程项目 18,473,153.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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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
出具了《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3840 号),并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完成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推进情
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的情况下,拟对以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路)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DN1200 给水管道工程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路)DN1200 给水管道工程项目延期主要有以下
三个原因:一是该工程部分管道路由途经轨道交通 14 号线北滘段中发路站,受
佛山轨道交通 14 号线北滘段规划影响,与轨道建设相关管理单位、当地政府部
门协商路由的时间较长;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路段地质条件较差,应当地政
府部门要求,在该路段开工前后需对周边道路及建筑物等进行鉴定,对地表道路
进行沉降监测;三是该工程部分管道途经工业区,应部分工厂要求调整围蔽施工
时间以保证厂区正常生产,部分路段实行间断性施工。
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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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
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路)DN1200 给水管道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
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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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明 黄钦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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