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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天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03  

证券代码:003040              证券简称:楚天龙                公告编号:2024-034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7月02日通过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指定会议地点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为:

                                             代表股份数量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类别                 人数
                                               (股)            份总数的比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243,527,931            52.8104%

          1.1现场出席                    4      243,505,631            52.8056%
  其中
          1.2网络投票出席                1           22,300             0.0048%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3        3,242,081             0.703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丽英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
提案                                                                          是否
                  提案名称                 表决统计          效表决权股份
编码                                                                          当选
                                                               总数的比例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1.00                                             选举票数(等额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陈丽英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1.02    非独立董事苏晨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1.03    非独立董事张劲松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1.04    非独立董事黄粤宁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1.05    非独立董事张丹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1.06    非独立董事吴春生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以上六名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均超过
50%,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提案
                   提案名称             中小投资者表决统计        资者所持股份的比
编码
                                                                          例
1.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选举票数(等额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陈丽英                             3,242,081          100.0000%


1.02     非独立董事苏晨                               3,242,081          100.0000%


1.03     非独立董事张劲松                             3,242,081          100.0000%


1.04     非独立董事黄粤宁                             3,242,081          100.0000%


1.05     非独立董事张丹                               3,242,081          100.0000%


1.06     非独立董事吴春生                             3,242,081          100.0000%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
提案                                                                         是否
                  提案名称                表决统计          效表决权股份
编码                                                                         当选
                                                              总数的比例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0                                            选举票数(等额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王亚平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2.02    独立董事鲁文高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2.03    独立董事王友业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以上三名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均超过
50%,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提案
                   提案名称            中小投资者表决统计        资者所持股份的比
编码
                                                                         例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选举票数(等额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王亚平                              3,242,081          100.0000%


2.02     独立董事鲁文高                              3,242,081          100.0000%


2.03     独立董事王友业                              3,242,081          100.0000%


       3.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
提案                                                                         是否
                  提案名称                表决统计          效表决权股份
编码                                                                         当选
                                                              总数的比例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3.00                                            选举票数(等额选举)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太宾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沈新星                 243,527,931         100.0000%   当选

       以上两名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均超过
50%,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提案
                 提案名称                中小投资者表决统计        资者所持股份的比
编码
                                                                           例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3.00                                                选举票数(等额选举)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太宾                            3,242,081           100.0000%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沈新星                            3,242,081           100.0000%


    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4.00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243,527,931                  0              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100.0000%            0.0000%          0.000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议案4.00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3,242,081                  0              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100.0000%            0.0000%          0.0000%
        所持股份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陈烁律师、张迪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