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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亚智能:关于重组事项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24-09-14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4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事项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 4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苏州冠鸿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鸿智能”)5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
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231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已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完成冠鸿智能 51%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冠鸿智能现
已成为华亚智能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收购支付的对价情况如下:
                                          其中股份支                  其中现金支
              对应标的公     交易对价                   发行股份数
   交易对方                                 付对价                      付金额
              司持股比例     (万元)                     量(股)
                                            (万元)                    (万元)
    蒯海波         12.75%     10,149.00      7,104.30     1,629,426      3,044.70

     徐军          12.75%     10,149.00      7,104.30     1,629,426      3,044.70

     徐飞          12.75%     10,149.00      7,104.30     1,629,426      3,044.70

    刘世严         12.75%     10,149.00      7,104.30     1,629,426      3,044.70

     合计          51.00%     40,596.00     28,417.20     6,517,704     12,178.80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4 年 9 月 12 日,冠鸿智能已完成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事宜,并收到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下发的《营业执照》,交易对方已经
将持有标的公司的 51%股权过户登记至华亚智能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华亚
智能持有冠鸿智能 51%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1、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安排,公司尚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定评估基准日至
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本次重组协议
中关于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2、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3、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
约定,完成向交易对方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的现金对价支付;
   4、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
份发行事宜,并就前述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
手续;
   5、公司尚需向工商主管部门就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中发行股份涉及的
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6、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7、公司尚需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上
市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3、在本次交易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
义务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律师意见
    经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具备实施的
条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交割情况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各方尚需办理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四、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所述的后续事项。在华亚智能
及交易对方依法依约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及承诺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
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之专项核查意
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