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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家义-离任)2024-03-28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规定和要求,2023 年任期内,本人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会议,积极履行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调查和监督工作,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家义,1958 年出生,2020 年 8 月 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
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因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股东大会后退任公司独立董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本人在财务会计、审计、投融资
     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 2003 年 12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总会计师,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
     担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0 年 1 月
     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179)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子企业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港交所上市
     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人 2023 年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以通讯
独立董   任职   本年应参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投票
                                    方式参
事姓名   状态   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情况
                                    加次数
                                                               议
                                                                   均投赞
杨家义   已离任 4          4          0         0    0       否
                                                                    成票

           在本人 2023 年任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杨家义                  3                   2

           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会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
     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
     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争促进
     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
     真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
     议4次,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出席
     全部会议,审议或审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报告、
     2023年历次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内部审计情
     况等22项议案。本人仔细审阅相关材料,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
     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针对性建议;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提出
     加强内部控制相关措施;与外部审计师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对审计重点关注内容提出相
关要求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委员会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委员会会议3次,本
人出席全部会议,审议或审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
人员考核结果、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等8项议案,对相关考核方案、
考核结果进行认真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
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即港
交所要求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全部会议,审
议续签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等2项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主要包括:认真审议公
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内部审计制
度等议案,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推动公司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积
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财务
报告编制情况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3月6日,出席与会计
师事务所专项沟通会,就2022年度财务报告初稿进行专项沟通,
对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2023年3月10日,听取财务
报告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2023年8月
17日,听取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中期外部审计工作总
结报告。
    (五)现场工作情况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除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还通过董事会前沟通会、
实地调研、履职培训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工程建设、财
务情况、科技创新、社会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监督,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共参加3次实地调研:于2023年2月,
前往公司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点乐业县、凌云县及广西防城港核电
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于2023年4月,前往北京广利核系统工
程有限公司、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于2023年
6月,前往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进行现
场调研。通过前往上述核电基地、专业化公司及上下游产业链公
司开展现场调研,本人详细了解了核电及上下游产业链的安全生
产、核电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大修管理、科技研发、核燃料制
造等情况,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本人2023年任期内,共参加2次履职培训,包括:于2023
年4月,参加了由公司主办、投资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主讲的专项
培训,主要内容为中国宏观经济展望;于2023年8月,参加了由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独立董事信息库上线培训暨独立董事
制度改革解读会。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设有专门部门
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信息报
告机制,每月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财务数据、生产建
设、安全管理、股价表现、公司治理情况等;每年均设置专门预
算,便于独立董事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建立了董
事责任保险制度,为每位独立董事均购买董事责任险;科学合理
安排调研、培训及参加重要工作会议,提前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便于独立董事合理安排;探索建立了《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办法》
(试行),通过规范独立董事的履职行为,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
的履职效率,从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
的利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参加
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 2023 年任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应年度
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和《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应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本人
对此两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批准工程公司向财务
公司增资的议案》(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工程公司”),本
人对此两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阅公司深港两地交易所上市规则
下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本人及全体独立董事通
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方式,确认关联交易:(1)是公司日
常业务中订立;(2)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3)符
合相关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
利益;(4)公司已制定适合且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并执行良好。
    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
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关
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在本人 2023 年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半
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
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
分完整,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10 月 8 日,本人出席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人对尹恩刚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
行认真了解,同意尹恩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在本人 2023 年任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补选及董事会换届,完成了聘任副总裁。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
事候选人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 3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2023 年 8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薪酬方案。
    上述薪酬事项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
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提出了诸
多建设性意见,并得到了公司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公司董事
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 10 月 9 日后,本人虽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
仍将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持续
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特此报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家义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