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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馥友)2024-03-28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规定和要求,2023 年度,本人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
议,积极履行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调查和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馥友,1955 年出生,2020 年 8 月 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核安全
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0 月 9 日董事会换届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核安全委员会委员和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获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本人在能源、煤炭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丰
富经验,于 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担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98;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898)副总裁,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9 月兼任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508)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10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子企业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港交所上市
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审议议案 23 项。召
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审议议案 58 项,审阅事项 10 项。本人亲自
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不
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以通讯
独立董事 任职   本年应参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投票情
                                     方式参
  姓名   状态   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况
                                     加次数
                                                                议
                                                                         均投赞
李馥友   在任 7              7          0         0     0         否
                                                                          成票

         本人 2023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李馥友                     3                      3

         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会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
     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
     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争促进
     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专门委
     员会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本人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后,公
     司共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全部会议,
     审议或审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度审计计划、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工作方案、内部审计情况等5项议案。本人仔细审阅相
关材料,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针对性建
议;与外部审计师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
划和工作安排,对审计重点关注内容提出相关要求和建议,切实
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3年,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作为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出席全部会
议,审议或审阅聘续聘公司总裁、选举董事候选人等9项议案,
对新聘任副总裁及续聘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了资格
审查;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对董事会的架构和组
成进行了检讨,并确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从教育背景、技能、
经验、专长、工作经历等方面,并考虑性别差异化的目标,对各
位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核安全委员会
    2023年,公司共召开核安全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全部
会议,审议或审阅修订核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安全质量管理情
况等6项议案。本人仔细审阅相关材料,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
从核安全、生产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网络安全等多角度对公司
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核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含根据港交所要求
需召开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全部会议,审议
续签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合营公司和广核投公司共同签署供港增送核电电量相关合同协
议(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简称“合营公司”、广东核电投资有
限公司简称“广核投公司”)等3项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
    2023年度,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
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主要包括: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
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议案,听
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
控建设情况,推动公司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
通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和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3月6日,出席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沟通会,就2022年度财
务报告初稿进行专项沟通,对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2023年10月16日,出席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听取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审计内容和目标、审计
计划时间表、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并对
审计重点关注内容提出相关要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除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还通过董事会会前沟通会、董
事长与独立董事座谈会、实地调研、履职培训等方式,对公司
的生产运营、工程建设、财务情况、科技创新、社会责任等方
面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2023年,本人共参加5次实地调研:于2023年2月,前往公
司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点乐业县、凌云县及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
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于2023年4月,前往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
限公司、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于2023年6
月,前往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进行现
场调研;于2023年9月,前往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核
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于2023年10月,前往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通过前往上
述核电基地、专业化公司及上下游产业链公司开展现场调研,
本人详细了解了核电及上下游产业链的安全生产、核电工程建
设、经营管理、大修管理、科技研发、核燃料制造、核电重大
设备制造等情况,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23年,本人共参加3次履职培训,包括:2023年4月,参加
了由公司主办、投资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主讲的专项培训,主要内
容为中国宏观经济展望;2023年8月,参加了由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主办的独立董事信息库上线培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会;
2023年10月,参加了由公司主办、科技行业专家主讲的专项培训,
主要内容为电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思考与实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服务工作,设有专门部门和
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信息报告
机制,每月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财务数据、生产建设、
安全管理、股价表现、公司治理情况等;每年均设置专门预算,
便于独立董事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建立了董事责
任保险制度,为每位独立董事购买董事责任险;科学合理安排调
研、培训及参加重要工作会议,提前制定全年计划安排,便于独
立董事合理安排;探索建立了《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办法》 试行),
通过规范独立董事的履职行为,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效率,
从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
会、年度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沟
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燃
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应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和
《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及相应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本人对此两项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
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和《关于批准工程公司向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中
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工程公司”),本人对此两项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合营公司、广核
投公司签署供港增送核电电量相关合同协议及调整相关持续性
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本人及全体独立董事通过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此议案。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和 2024
年 3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阅公司深港两地交易所上市规则下 2022 年
度及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本人及全体独立董事
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方式,确认关联交易:(1)是公司
日常业务中订立;(2)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3)
符合相关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
体利益; 4)公司已制定适合且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并执行良好。
    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
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关
联交易事项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3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度财务报
告》《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
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
分完整,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持续关注审计机构的诚信记录。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欢于 2023 年 12 月曾
受到一次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行政监管措
施与本公司审计项目无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
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023 年 10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正式
启动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10 月 8 日,本人召集并出席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人对尹恩刚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
行认真了解,同意尹恩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10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续聘尹恩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尹恩刚先
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2023 年,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及董事
会换届,完成了续聘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聘任副总裁。
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
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 3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2023 年 8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薪酬方案。
    上述薪酬事项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
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多渠
道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提出了诸多建
设性意见,并得到了公司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公司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注
重自身执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为公司董事会进行重大决
策提供参考建议,更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馥友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