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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1-25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
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30 时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翟保军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关联监事李才均先生、廖俊凯先生回避表
决)。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开
展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孚公司”)、公司与深圳市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
同》,开展能源集团物业租赁管理服务业务。同意委托管理期间,若
因物业处置、城市更新等导致标的物业数量发生变化,或因宏观环境、
不可抗因素等导致物业受托管理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由合同签署三
方通过友好协商对租金收入的分配安排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协孚公司开展能源集团物业租赁管理服
务业务将对深南电公司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获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关联监事李才均先生、廖俊凯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