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要求,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西勤女士、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向 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