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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2024-04-1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48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    1-2
       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二、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    1-2
       更情况的专项说明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48 号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
电公司”)《深南电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与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
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发表
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南电公司在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的相关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南电公司披露专项说明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页无正文,为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48 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玮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邹阳




          中国天津市                 2024 年 04 月 10 日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
况说明如下:


    1.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通过对各
单位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梳理,并结合公司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为了能
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拟对固定资产的类别为房屋装修、
机器设备(除燃气轮发电机组)、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的净残值率进
行调整,由现行的 10%调整为 0-5%。



    2. 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折旧年限   变更前残值率   变更后残值率
       类别             折旧方法
                                    (年)         (%)          (%)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10             0-10
房屋装修               年限平均法     10           10             0-5
机器设备(除燃气轮发
                       年限平均法    15-20         10             0-5
电机组)
机器设备-燃气轮发电
                        工作量法                   10             0-10
机组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10             0-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0-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0-5



    3.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深南电公司
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固定
资产为基础,假设不考虑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根据变
更后的残值率测算,预计 2024 年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 207.16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净利润预计减少约 205.63 万元,实际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