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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通信B: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4-07-18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24-036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回
 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 万元(含本
 数),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64 港元/股(含本
 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且公司完成港元购汇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6 月 12 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
     2、在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即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3、公司此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99,75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98%,最高成交价为 1.69 港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37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21.74 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 2024
 年 7 月 12 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0.91339 折算约合 293.87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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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确定
的价格上限 2.64 港元/股。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
下限且未达到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
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既定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
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期间,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不存在与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99,75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15,000,000
股的 0.98%。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后续公司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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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将回购的股份出售,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
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售完毕,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
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
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三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部分将在履行相
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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