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4-12-07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 B 公告编号:2024-065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
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
联交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887.75 亿元,
负债 775.76 亿元,所有者权益共 111.99 亿元;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13
亿元,净利润 7.14 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
的关联方。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
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贷款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
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
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
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其他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
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双方合作内容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
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
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
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
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服务价格
见“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部分。
3、合作限额
协议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
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
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总资产的 70%(含)。
本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4、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1)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
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
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733.81 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
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
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