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5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 8 号佛照大 厦 2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万山先生 1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 9 名董事、5 名监事、4 名高级管理人 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9 人,代表股份 651,595,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4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48,778,23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13,000,000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 为 1,535,778,230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 代表股份 619,944,43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40.37%。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250 人,代表股份 31,651,2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的 2.06%。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 席 会 议 的 A 股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243 人 , 代 表 股 份 603,284,271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48.96%。(截至股 权登记日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1,245,104,99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 的股份数量 A 股 13,000,000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 股东大会享 A 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1,232,104,992 股)。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597,606,918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4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6 人,代表股份 5,677,353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46%。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48,311,422 2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5.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22,337,520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股 份 25,973,902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8.5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 251 人,代表股份 7,766,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1%。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其中议案 1、2、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选举万山先生 整体 625,769,998 96.04% 为公司第十届 A股 603,427,557 100.02% 董事会非独立 B股 22,342,441 46.25% 董事 中小投资者 7,422,620 95.58% 选举庄坚毅先 整体 623,453,374 95.68% 生为公司第十 A股 601,110,933 99.64% 届董事会非独 B股 22,342,441 46.25% 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 5,105,996 65.75% 1、关于选举 公司第十届 选举张学权先 整体 623,453,359 95.68% 董事会非独 生为公司第十 A股 601,110,918 99.64% 立董事的议 届董事会非独 B股 22,342,441 46.25% 案 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 5,105,981 65.75% 整体 623,452,342 95.68% 选举陈明杰先 生为公司第十 A股 601,109,901 99.64%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B股 22,342,441 46.25% 3 中小投资者 5,104,964 65.73% 整体 623,452,342 95.68% 选举胡逢才先 A股 601,109,901 99.64% 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 B股 22,342,441 46.25% 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 5,104,964 65.73% 整体 623,452,346 95.68% 选举李泽华先 A股 601,109,905 99.64% 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 B股 22,342,441 46.25% 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 5,104,968 65.73% 整体 623,453,333 95.68% 选举李希元先 A股 601,110,892 99.64% 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 B股 22,342,441 46.25% 董事 中小投资者 5,105,955 65.75% 整体 624,608,322 95.86% 2、关于选举 选举张仁寿先 A股 602,265,881 99.83% 公司第十届 生为公司第十 董事会独立 届董事会独立 B股 22,342,441 46.25% 董事的议案 董事 中小投资者 6,260,944 80.62% 整体 623,453,321 95.68% 选举窦林平先 A股 601,110,880 99.64% 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 B股 22,342,441 46.25% 董事 中小投资者 5,105,943 65.75% 4 整体 624,612,422 95.86% 选举陈新界为 A股 602,269,981 99.83% 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 B股 22,342,441 46.25% 监事 中小投资者 6,265,044 80.67% 整体 623,457,429 95.68% 3、关于选举 选举李一帜为 公司第十届 A股 601,114,988 99.64% 公司第十届监 监事会股东 事会股东代表 代表监事的 B股 22,342,441 46.25% 监事 议案 中小投资者 5,110,051 65.80% 整体 623,457,429 95.68% 选举庄竣杰为 A股 601,114,988 99.64% 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 B股 22,342,441 46.25% 监事 中小投资者 5,110,051 65.80%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645,364,469 99.04% 5,569,620 0.85% 661,604 0.10% 4、关于修订 A股 599,115,752 99.31% 3,955,445 0.66% 213,074 0.04% 《领导人员 B股 46,248,717 95.73% 1,614,175 3.34% 448,530 0.93% 薪酬管理办 中小投 法》的议案 1,534,840 19.76% 5,569,620 71.72% 661,604 8.52% 资者 5、关于制定 整体 645,686,353 99.09% 5,389,947 0.83% 519,393 0.08% 《领导人员 A股 599,237,513 99.33% 3,788,685 0.63% 258,073 0.04% 任期制和契 B股 46,448,840 96.14% 1,601,262 3.31% 261,320 0.54% 约化管理实 施办法》的 中小投 1,856,724 23.91% 5,389,947 69.40% 519,393 6.69% 议案 资者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 5 本次会议经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黄秋红、刘斯婷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秋红、刘斯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6